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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星斗:废除户籍制度、建立身份证管理系统的呼吁书

时间:2007-05-01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废除户籍制度、建立身份证管理系统的呼吁书

胡星斗

一、户籍制度的危害 

   (一)户籍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大障碍。构建和谐社会,虽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废除户籍制度、保障公民平等、实现迁徙自由却是在制度层面上消除隔离、走向统一、实现和谐的开始。 

   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是隔离型的制度,它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城市之间割裂开来,按照特权、等级、排序进行治理,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同时损害另一部分人的权益。源头上的不公正日益成为仇恨、犯罪的渊薮,事实证明户籍制度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现实社会生活的要求。 

   现实中国的不和谐——特权、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城市差距、身份歧视、省籍歧视、就业歧视、边缘群体、弱势群体、血汗工厂、农村贫困、城市犯罪、同命不同价、打工子弟学校、高考分数线差异,基本上都与户籍制度有关。户籍制度造成了人民事实上的严重不平等,如在求职方面,许多城市规定:某些行业和工种必须持有所在城市的户口才能被录用,报考公务员也只能是城市户口者;在求学方面,许多农业户口的子女在城市入学不得不交纳额外的费用,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由于“户籍制度”而丧失。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享有不平等的权利,其根源是户籍制度承载了太多的附加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户口簿不仅是一种身份的体现,而且是一种资源享有权的证明。 

   中国大陆事实上是一个“准分裂”的国家。虽然中国的各个省、市、县、乡、村的居民都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但大家似乎更认同自己是“广东人”、“潮州人”、“福建人”、“温州人”,海外有“广东帮”、“潮州帮”、“福建帮”、“温州帮”,国内还有“北京人优越感”、“上海人排外”、“河南人受歧视”等等现象。户口是中国的准国籍,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是国内的准护照,1978年之前,人民只有持有介绍信,才能在国内“出差”;三年饥荒时期,许许多多的饥民出外要饭而被千里抓回,活活饿死在户籍所在地;2003年之前,许多外地人被收容遣送,被关押、虐待。现在,中国公民终于可以去国内的任何地方,也可以在外地工作,但本地人优先;可以去深圳,但要申请边防证;可以去香港、澳门,但要办理通行证;可以在外地居住生活,但要申办暂住证,相当于美国有效期一年的非移民签证,只不过非移民签证针对的是外国人,而中国各地的暂住证针对的是国内同胞。只有办理了暂住证的人,才是合法移民;没办理暂住证的,是非法移民。农民工在中国城市的待遇,和美国的非法移民的待遇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还要更差。比如,美国的法律规定,非法移民的子女也享有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美国中小学生注册时,校方不能询问学生家长的身份。 

   可见,中国大陆确实是一个准分裂的国家,国家被条块分割化,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家工作要拿“绿卡”,在自己的国土上生活却是“暂住”,地方主义甚至导致“政令不出中南海”。这种情况非常类似于德国十九世纪统一之前的邦国割据,各邦国各自为政,中央权力几乎不存在。 

   建设和谐社会,就要从改革极端不合理的制度入手,不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有了好的制度,才可能逐步建立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只有废除户籍制度,实现迁徙自由、机会均等、统一管理,才能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中央政府的权威性。 

   (二)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完全相悖离、相冲突。隔离型的户籍制度是秦汉专制时代的产物,那时“编户齐民”,目的是实行对臣民的严密控制;辛亥革命后,中国人民实现了迁徙自由,农家子弟毛泽东得以走南闯北,在北大作图书管理员,不需办暂住证,也不用担心被收容;到了计划经济时期,户籍制度重新被捡起,并且不断被强化,那时人民外出要凭介绍信,国家严格掌握户口迁移指标,夫妻即使长期分离,也难以“调动”到一起;同时,城市居民粮油关系、福利完全附着于户口,而农民则义务交粮、高价购买生产资料,国家依靠掠夺农民实现畸形的重工业化。 

   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后,劳动力市场化、国民自由迁徙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但落后的制度形成了对改革的极大阻力,既得利益集团也总是逆潮流而动,阻碍着制度的改革——劳动力流动,被当作“盲流”;招聘人才,但不给落户口;在异地居住3天以上,要办暂住证,严格地说,每年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都违规了,他们没有一个人办了暂住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投资办厂、购房大多不能改变身份,于是,有了中国特色的词汇——“农民工”、“农民企业家”,似乎“农民”代表了与生俱来的无法抹去的贱民身份;城市里的脏活、累活都是农民工干的,煤矿的工人大多数也是“农民工”,一幢幢高楼、一条条马路都是农民工修的,城市的基础设施大部分是农民的贡献、国有资产超过一半是五六十年来农民的牺牲、奉献所积累的,可是农民现在一无所有——连土地也是租来的,宅基地也不是农民的。 

   (三)户籍制度是“三农”问题的祸根,严重阻碍了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户籍的制度安排,使得城市可以无限度地榨取农村的财富、富裕地区可以无限度地掠夺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而无须负责外地人的社会负担,不用考虑外地人的医疗、工伤、养老、子女教育问题,地方政府的人均GDP、人均财政支出也不包括外地人在内。有专家统计,每个农民工每年创造的剩余价值是1.9万元,全国有1亿多农民工,每年创造的财富至少为2万亿人民币;另据统计,由于国有银行不给农民贷款,农村邮政储蓄也只存不贷,因此,农村每年向城市流出6000亿人民币,进一步维持了城市的繁荣。可以说,中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民工的利益、放任农村越来越贫困为代价的。西方评论家认为,“中国的城市像西欧,中国的农村像非洲”,在很大程度上是事实。如果不废除户籍制度,中国的“三农”问题就永远不可能解决。 

   户籍制度制造了越来越大的城乡差距,十分有利于城市的发展,但严重妨碍了中国城市化的顺利进行,导致我国城市化速度的极其缓慢。国际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率均高于工业化率,但中国正好相反,1978年时,中国的工业化率为50%,城市化率只有19%;目前,中国的工业化率在80%左右,而城市化率只有40%。据新华社2006年2月18日电,南京有百万农民工,但五年只落户了4~5人,每年不到1人,获得南京市户口的农民工不到百万分之一。1994年美国有城市1050 座,日本有城市667 座,均比当时中国的建制市要多,但他们的人口只有中国的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 

   户籍制度既损害了农民、外来人口的利益,也损害了城市居民的根本利益。按照托达罗的人口流动理论,农村人口只要能够指望在城市中获得的预期收入高于继续留在农村的收入,那么他就会向城市迁移。这种迁移,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当然,事实上影响迁移的因素很多,不只是与收入相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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