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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西津:我的"公民表达"

时间:2007-02-16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我的”公民表达”

贾西津

 

   11日 ,在全国图书定货会开幕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邬书林副署长在召开的 “通风会” 上,宣读公布了一份”2006 出版违规书选” ,对八部图书点名下达禁令,其后,相应出版社及责任编辑受到处理,图书全部被化纸浆。

   八部图书的目录如下:《人民日报》退休编辑袁鹰的回忆录《风云侧记 –我在人民日报副刊的岁月》、原中央电视台 “今日说法” 主编朱凌撰写关于姚立法的报告文学《我反对 —-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章诒和的《伶人往事》、旷晨主编的四本对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中国历史回串的《年代怀旧丛书》、国亚讲述 150余年以来中国一个普通家庭命运的长篇小说《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晓剑讲述辛亥革命到大跃进历史的长篇小说《沧桑》、胡发云讲述非典期间女子因互联网而放弃作副市长情人的长篇小说《如焉》,以及朱华祥反映新闻工作者生存状态的长篇小说《新闻界》。 “违规 “的原因,除了《风云侧记》被认为 “泄露国家机密 “外,其余未给出明确理由,章诒和的《伶人往事》更是被邬副署长明确向湖南文艺出版社指出是 “因人废书。 ”

   媒体界的朋友都知道,”打招呼” 、” 通风会” 、”禁止令 “,几乎是他们每日做事之前的必修课程,这些全部是以宣读、电话、口头传达的形式进行,没有文件,不落文字,不许录音,必须牢记脑中。 “禁区 “规则,私下传达的做法,似乎已经成了工作的常态,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记者、编辑们要抢新闻、满足市场,或者基于良心表达、社会责任,对于种种的禁令,也发展出一套适应的办法,努力打着 “擦边球 “,仍然避免不了不时被封杀、查处,甚至失去职位的风险。如同这次看到的更加明言、无忌的 “禁令 “。虽然,我们随便打打电话,听听街头闲谈,搜搜网络,就知道在当今一个 “网民 “作为普通公众首次登上《时代》封面人物的信息时代, “禁令 “是再也无助于庄严紫禁城的;我们甚至可以感谢副署长的广告,让更多的人知道了八部书。但是,在所有的发泄、叹息、苦涩、规避之中,在作者、媒体承受的所有代价、应对所耗费的所有精力之中,难道我们不应该认真地来问一个问题吗:为什么必须遵循一个不可公开的潜规则?谁给了公共行政者这样的权力?

   现代政府被称为 “公共管理部门” ,顾名思义,它仅仅能够为了公共利益而代表公民行使公共权力。无论政府,还是执政党,都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它们权力的唯一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共同利益。政府的角色就是我们公民共同事务的管理者。那么,思想审查、出版禁令,乃至对某个公民的表达剥夺,是我们的公民意愿吗?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吗?如果这个答案成立,只能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思想审查和出版禁令是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另一种解释是,被剥夺表达权利的
是人民的敌人。我们不妨分别来分析一下。

   首先,思想审查和出版禁令有利于公共利益吗?先抛开繁琐的理论论证,至少可以看到两个事实:第一个事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中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宪法表明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基本价值观,即言论、出版、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等,是公民的自由权利,是与国家的基本制度相适应的。显然,不能说剥夺公民以上权利是符合公共利益的。第二个事实则是,所有 “打招呼 “、 “通风会 “、” 禁令” 等等,全部是以非公开的、非文字的、非法律的形式进行。如果决策者认为此做法是有利于公民权利、公共利益、国家发展的,那么不仅应该让全体公民知道他们所做的贡献,而且应该明文发布、立法执行。可是,为什么不向公民公开呢?为什么不落文字呢?为什么连录音都不许呢?难道我们可以认为,一种不能让公民知道的行为,是符合公民的利益的?所以,如果中国的国情的确对 “思想审查和出版禁令是否有利于公共利益 “有自己的解答,完全可以公开讨论,不必照搬西方的理念模式;但目前从前述两个事实看来,问题并不是对自由权利的观念之争。中国从宪法规则到公民价值,都承认公民有言论、出版、创作等等的自由权利,那么,是什么在扭曲我们的行为?潜规则?!如果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潜规则因什么而存在?它有什么存在的合法性?我们为什么不能正式对它说 “不”?!

   接下来,看看第二种解释。被剥夺自由权利的是 “专政” 的对象,或我们—-” 人民” 的敌人吗?就拿此次被禁八部书为例,有回忆录,有报告文学,有散文,有小说,从题目就可以看出它们大致的共同特征:历史性、反思性、触及中国当代现实。有历史感、有反思心态、有现实关注的作者,是不是人民的敌人呢?不必枉下断论,我也没有看过全部的书籍,但是仔细读过《我反对》,并一直想为它写一篇推荐的书评。权在此与大家分享吧。

   ” 我反对”,作为一个人大代表的行为特色,字字掷地有声。姚立法,中国第一个成功当选的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第一个自发向选民述职的人大代表,第一个申请做专职代表的人大代表,唯一一个反对人大主任 “退休 “的议案提出者,他在五年的人大代表生涯中,无数次地开口说出了 “我反对 “。他反对了什么呢?潜江市拖欠教师工资一个亿,他反对;教师工资被学校自动扣除上缴 “救灾款 “,并在追查中发现一半捐款截流在校领导私人帐户上、整个市教委只有七分之一捐款是流向灾区,他反对;市建道路一年一换铺路石, 2900万元扩建一条才建几年的大道,三年投资五个亿打造 “十大形象工程 “,他反对;城管向无照经营者收取 “占道费 “、强行抢车折断摆摊老人的手指,他反对;潜江市人大会议选举办法擅自在国家规定外增加对人大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撤回提名或不接受提名 “的规定,他反对;政府给人大代表的财政预算报告简略无法看明白,他反对;挂职锻炼的副市长不经过人大代表选举程序而 “当选 “,他反对;乡镇干部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撤换民选村官,他反对 ……

   当然,他不仅是反对,还作为了很多。他作为了什么呢?他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政策、文件,制作法律小册子帮助选民了解人大代表选举;他随时接待选民到访,他的房门上写着 “姚代表请您把材料从门缝里塞进来 “;他自费到县市走访、调查,写出大量调研报告;他在任人大代表期间一人提交 187份建议案,占全部议案的三分之一;他主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他直接帮助受伤的老人,追查被滥用的资金,反映教师的诉求;他应邀就地视察,指导村民依法海选;他在人大代表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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