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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4天的日记

时间:2017-12-26 15:16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向李强邮送《平反冤假错案》等书及犯颜直谏惹的祸

最近,冯正虎连续公开自己编著的新作:《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这四本文集是A4版,合计1015页。书中汇集了冯正虎关于捍卫公民诉权与平反冤假错案方面的文章、诉状及调查报告,并揭露上海法院207个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例,172个不服法院裁判的冤假错案,合计379个司法不公正的案例,直接点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立案庭庭长张铮。四本文集均已邮送习近平、丁薛祥、郭声琨、李强、周强等领导同志。

这些文集的公开顺应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也是供新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同志参考,了解上海司法不公正的一面。当然,冯正虎又一次得罪了上海的一些旧领导,受苦也就在所难免。十年来的彼此斗争已有规律,冯正虎让领导不愉快,领导的部下肯定要让冯正虎受苦,就像小孩打架一样,你一拳我一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传唤抄家已是一些常规套路。冯正虎得罪权贵,就该心甘情愿地忍受报复。

这些日子,冯正虎的常备警卫队(六名杨浦区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四名杨浦区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合计十人由杨浦区国保警察陆巍峰直接领导。)处于一级战备状态,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时很舒服,玩手机晒太阳,三人一组轮班24小时看护冯正虎的家,记录冯正虎出入小区的时间。这些人的工资及社保费用每年耗费国家财政上百万元,游荡在冯正虎居住的小区内,霸占小区门卫室,只干一件事折腾冯正虎及其家人。现在,他们接到陆巍峰的口头命令要准备与冯正虎“打仗”,开始“贴身跟踪”,继而非法限制冯正虎的人身自由。“贴身跟踪”不是公安的刑侦跟踪方式,更确切的说法是“贴身看守”,是一种无赖流氓的扰乱行为,也属《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二)项的违法行为。

冯正虎从2017年11月22日起至今(12月25日),已有34天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10次被传唤到派出所关押。11月22日被抄家,扣押物品:电脑主机2台、打印机2台、扫描仪1台、手机2部、上网的路由器1台、《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及其他材料若干。12月22日、12月25日返还电脑、手机等物品,但《我要立案(第5集)》等材料仍被非法超期扣押。

如果冯正虎不服看守人员“贴身跟踪”、阻拦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做法,坚持要自由出门,就会天天遭受传唤(变相拘留)。这段期间,11月22日、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27日、11月29日、12月2日、12月4日、12月6日、12月12日、12月25日,合计10次传唤。传唤证的案由,警察随意填写,涉嫌寻衅滋事,或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警察的特权可以用一张传唤证,”合法“限制公民八小时人身自由。依据公安部令125号《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但是,公安部的法规似乎对杨浦区公安局国保警察无效。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的传唤证变成了可以关押冯正虎八小时的拘留证,五角场派出所成了冯正虎的拘留所,冯正虎居住的小区成了关押冯正虎的黑监狱,身穿便衣的违法警察张云海、葛奇、谢金辉、李正及没有执法权的六名保安人员成了“狱警”,国保警察陆巍峰成了“监狱长”。这是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推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背道而驰的荒唐场景。

一、11月22日贴身跟踪、传唤与抄家

2017年11月22日(周三)上午10点左右,冯正虎离家走过小区门卫室,看到守卫冯正虎的两位保安没有注意,便敲两下窗户提醒他们,需要“跟踪”就来跟吧,为他们创造立功机会,至少不掉饭碗。当日值班的严泓峻警察脱岗。

两位贴身跟踪的保安与冯正虎一起乘地铁到达四平路站时,严警察打来手机电话,命令保安把冯正虎带回来,但保安无法执行,把手机交给冯正虎,让严警察直接与冯正虎通话。严警察说:“陆巍峰(国保警察)来找你,要你马上回来。”冯正虎回答:“我已出门,等我在外吃了午饭后,马上回去。”严警察说:“不行,你必须现在马上回来,陆巍峰已来了,就在我这里。”冯正虎当即回绝:“什么必须?谁把你当一回事?你不要骗我,陆有我的手机号码,若他要找我,他自己会打电话给我。”

我们不再理睬严警察。冯正虎带着两位保安去逛人民公园。每周三上午靠近上海市信访办后门的人民公园一端相当热闹,聚集数百上千位上海访民,聊天或抗议,有时冯正虎也会去那里晒晒太阳见见朋友,约1小时左右,然后与几位访民朋友共进午餐。

冯正虎与访民聊天时,严警察也赶到人民公园,他与二位保安一起守卫冯正虎,观察冯正虎与访民朋友聊天或打招呼。将近中午12点,我们四人离开公园,去公园对面的来福士广场六楼大食代共进午餐,是严警察请客的。

午餐后,严警察提出用警车送冯正虎回家。冯正虎同意,并要求路途中顺便去虬江路电器市场取回修好的照相机。今天严警察运气不好,招来的警车迷失方向路途不畅迟迟不来,只好再招呼出租车。到了电器市场,结了车费,他们陪同冯正虎去取照相机。电器市场附近正好有地铁宝山路站,回家很方便。冯正虎提出:“乘地铁回家,回家后取几本书带给陆巍峰转送杨浦区国保领导,然后由派出所的警车到我家接我去派出所,或者陆巍峰来我家找我都可以。”

严警察说:“不行,一定要乘出租车去派出所,这是陆所长的行政命令。”冯正虎严厉回答:“你的领导对你的行政命令与我有什么关系,你要服从,我可以不服从,你与我的关系是警察与公民的关系,我们都必须遵守法律。你执法要有法律依据,要符合法律程序。你没有穿警察制服,没有执法凭证,带领两个没有执法权的保安,乘一辆出租车,就要传唤我去派出所,我会跟你去吗?”严警察说:“你不去,我们要强制你去。”冯正虎回答:“你试一试,要么你把我的尸体运到五角场派出所。”

冯正虎已走到宝山路虬江路交叉路口,准备过马路。严警察命令两位保安强行拉住冯正虎,他也挡在前,冯正虎用力推出他们,冲过马路。在宝山路地铁站前等着他们过来,接着一些群众围观了,群众谴责身穿便衣的严警察追逐、拦截他人的违法行为。严警察急忙拿出工作证说:“我有警察证,我要对他口头传唤。”围观群众异口同声指责他:“你拿出一张警察的工作证,就可以口头传唤一个人,那么你就可以随便把我们一个一个都抓走,这是瞎搞!”

冯正虎也当场谴责严警察:“你一直在办公室里混,没有在第一线执法,又不好好学习法律,你去问问第一线执法的警察,这几年公安部出台不少规范执法的规定,哪像你这样随便,拿着一张警察工作证就自以为是,无法无天。”

严警察指令一位保安报110,说我们在这里发生纠纷。冯正虎也希望110来处理,可以证明这个事件的发生。过一会,静安区公安局宝山派出所警察(警号:032950)来接警,我们一同乘警车去宝山路派出所。在宝山路派出所,警察作了登记,也不来管这份多余的纠纷。我们等五角场派出所的警车来接。

我们乘五角场派出所的警车于下午2点45分抵达五角场派出所。下午4点左右,庞警察来扣押冯正虎的一部手机,并出具一份证据保全清单。晚上9点多,五角场派出所钱警察(警号038360)与另一位警察(警号:039360)来做询问笔录。

询问如下:
————-
钱警察问冯正虎:你是什么事被传唤到派出所?

冯:我没有被传唤,是与严警察发生纠纷一同被宝山路派出所110送到宝山路派出所,然后被五角场派出所警车接到五角场派出所。严警察说国保警察陆巍峰找我谈话。

钱警察:我们有几个问题,需要你回答。第一个问题是联署《紧急呼吁:还刘晓波彻底自由》有你的签名,是你签的吗?

冯:与本案无关不予回答。我不知道本案是什么?

做笔录的警察也不知道冯正虎涉嫌违法是什么?他们说去请示一下,出去回来后告诉冯正虎,是涉嫌寻衅滋事。接着又开始询问。

钱警察: 《紧急呼吁:还刘晓波彻底自由》有你的签名,是你签的吗?

冯:不予回答。

钱警察:2017年7月13日、14日在推特上转发“沉痛哀悼晓波。刘晓波精神永存! 殇(大提琴)–杜普蕾”等二条推文,是你转发的吗?

冯:不予回答。

钱警察:2017年7月15日在推特上转发@Vanessa_Zhang18 “刘霞在哪里?”记者们不停的问,没有得到任何回答。中共把无耻,做到了极致!这条推文是你转发的吗?

冯:不予回答。这些事,你们去问国保,他们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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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完,简单的笔录,冯正虎签字,他们就可以交差了。

冯正虎懒得回答,他们提问的事情根本算不上什么寻衅滋事。推特是海外的微博,我国有强大的网络防火墙,五角场派出所警察也翻墙浏览吗?推特上的“嫌寻衅滋事”管辖权应该是美国网警吧?警察提问关于刘晓波故世的问题,是为掩盖今天传唤冯正虎的真正案由。警察是冲着冯正虎新编的几本文集来的,却只字不提这件事。

一直被关押到晚上10点半释放,回到家已是深夜11点多。

回家后知道,下午3点左右,警察已在冯正虎家抄家,被扣押的东西有:电脑主机2台、打印机2台、扫描仪1台、路由器1台、手机1部、《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及其他材料若干。

某领导看到冯正虎已被警察狠狠打压一下,或许能解气一点吧。

二、又连续传唤二天

1、11月23日的传唤

2017年11月23日(周四)上午9点半左右,冯正虎与妻子一起去医院看病,走到小区大门,被看守冯正虎的葛警察拦下,告知冯正虎被传唤了,派出所警车马上来接。冯正虎要求:“先送我们去医院看病,然后再接我去派出所,或者我与妻子一同先去派出所,你们再派车送我妻子去医院,她验血的时间是有限定的。”

警车来了,冯正虎与妻子一起随警察去五角场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冯正虎被扣留下,妻子由葛警察护送去长海医院看病。接冯正虎来的魏警察(警号:03929)是当日的值班长,与另一位年轻警察一起给冯正虎做一个笔录。询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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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警察问:昨天下午搜查你家,什么情况?

冯答:我被扣押在你们派出所,怎么知道家里的搜查情况,要问你们自己,你们派出所有警察参与。我是回家后才知道。他们扣押物品后出具了一份证据保全清单,盖章单位是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魏警察:拿走一些什么东西?

冯:电脑主机2台、打印机2台、扫描仪1台、路由器1台、手机1部、《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及其他材料若干。

魏警察:现在外媒都已报道,怎么这么快?是否你说的?

冯:我昨天被你们扣押在派出所,回家已是深夜11点多。而且,我的所有电脑手机、上网的东西都被你们拿走了,我还能与谁联系?

魏警察:这个事只有你与你妻子知道。是你妻子告诉的吗?

冯:不予回答。

魏警察:那么外媒怎么这么快就知道?它们都在报道你的事情。

冯:外媒有自己的消息渠道。

——-。

最后,冯正虎提出要求:“我生病了,请送我去医院看病。”冯正虎的要求被记在笔录上。

询问完,冯正虎在一份简单的笔录上签字。五角场派出所警察走完了传唤程序,还把冯正虎扣留在询问室,他们告诉冯正虎:“下午市国保来人与你谈话。”

下午,市国保警察没有来,冯正虎在询问室坐到下午6点半被释放,乘警车回家天也黑了。

2、11月24日的传唤

2017年11月24日(周五)上午9点半左右,冯正虎去医院看病,站在小区大门口的张警察说:“冯老师,今天又要传唤,不过我可以先陪你们一起去看病,等冯老师看好病后,与我一起回派出所。”

冯正虎说:“好的。”于是,张警察呼一辆出租车,陪冯正虎夫妇去长海医院看病。今天医院看病的人不多,一个小时左右,冯正虎看完病,配好药。张警察呼一辆出租车先送冯正虎的妻子回家,然后冯正虎与张警察一起到了五角场派出所,大约10点半。

今天五角场派出所的值班长是戴警察(警号:038283),他与另一位年轻警察(警号:039036)给冯正虎做询问笔录。冯正虎告诉他们:“前二天的笔录在那台电脑里,那你们调出来看看可以抄一下。”他们重复前二天的提问,冯正虎重复前二天的“不予回答”。冯正虎告诉他们:“今天的笔录,我不会签字,没有新的提问,不感兴趣。”其实,冯正虎签不签字都无所谓,他们只是搞一个有传有问的传唤形式。

中午,警察又为冯正虎端上午餐,并告诉冯正虎:“下午市国保来人与你谈话。”

下午2点多,派出所警察说了两天的市国保同志终于出现了。我们是在派出所询问室里见面,冯正虎的身份是违法嫌疑人,他的身份肯定不是承办警察。所以,他一见面就问冯正虎,是否愿意在这里谈话,冯正虎说没有关系,可以谈。冯正虎以为又来一位新的市国保警察,就问他:“你是市国保吗?”他回答:“不是市国保,是市里的,你寄给领导的书都收到。”并拿出一本《我要立案(第5集)》给冯正虎看。本月上中旬冯正虎曾将《我要立案(第5集)》等4本书邮寄给新任的上海市委书记李强,还有市政法委书记陈寅。

他告诉冯正虎,什么都可以与他谈,要了解冯正虎的情况,听听冯正虎的看法。冯正虎就敞开心扉与他交流,谈自己的经历及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他非常耐心地听冯正虎的讲述,并做一些记录。当然,冯正虎也清楚,他放在旁边的苹果平板是可以录音的。

一直谈到下午4点半多结束。原本下午5点就可以释放,但冯正虎回家的惯例是由警察陪同用警车护送的,所以要等到派出所值班长安排警车,直到下午6点才离开派出所。

三、继续报复冯正虎,没完没了。

11月25日(周六)、11月26日(周日),冯正虎被严管,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出门去附近食堂吃饭,也要由一位警察、二位保安陪同,不可以自由去其他地方。

11月27日(周一)上午10点多,两位警察上门,出示传唤证,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112701号,上面写着“冯正虎涉嫌以其他方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冯正虎请他们将传唤证交出,葛警察不肯,请示领导后说:“等你去派出所,传唤结束后,签了离开时间,会给你传唤证。”冯正虎告诉葛警察:“你不要骗我,等我去了派出所,传唤结束后,签署了传唤时间,你们肯定不会将传唤证给我。我有上百张传唤证都是传唤时必须给的,不是传唤结束后给的。”

葛警察一再说:“传唤结束后肯定会给你传唤证。”冯正虎说:“我证明给你看,他们肯定要耍赖的。”冯正虎只好用手机拍了一张传唤证的照片,跟随警察乘警车去五角场派出所接受询问。

当日上午11点,到达五角场派出所的留置室,前天是寻衅滋事的嫌疑人,今天变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嫌疑人,警察想说什么就是什么。下午2点,蔡警察(警号:039545)与另一位警察(警号:039944)一起来做笔录。

他们刚要开始询问,冯正虎就反问:“询问之前,先要搞清传唤程序的一个问题,是什么传唤?”

蔡警察说:“是口头传唤。”

冯说:“不对,是有传唤证的,我已看到。但我进入留置室,你们没有给我,也没有在传唤证上写明到达时间。”

蔡警察:“是吗?我去楼上问问。”他离开留置室。一会儿回来说:“算了。我就问二个问题。”

冯:“不行。今天的询问不符合法律程序,也就免了。本来就是假的,做游戏,今天我不玩了。”

我们就没有进行一问一答的询问。警号039944的警察独自一人在电脑上编造笔录,有人将笔录的内容发在他的手机上,他一边看手机,一边在电脑上打字。编造完,打印出来,蔡警察想让冯正虎看一遍,冯正虎拒绝。蔡警察说:“那么,我读一遍。”冯正虎回答:“随便你们怎样做,与我无关,我们没有询问,哪来的笔录?你们派出所要交差,不管我的事。若这份笔录以后对我有伤害,我会向检察院揭发的。”

五角场派出所警察完成了传唤冯正虎的程序,但冯正虎仍被扣押在留置室,或许又在等某部门人员来谈话。或者,今天什么事也没有,就是把冯正虎传唤来折腾一下出出气,张扬一下权力的任性,连续的传唤就是变相的拘留。

下午4点多,蔡警察要求冯正虎在传唤证上签字,冯正虎问他:“我签字后,你给我传唤证吗?”蔡警察说:“不给你。”冯正虎说:“你传唤我,不给我传唤证,我就不签了。”

下午5点,蔡警察通知冯正虎:“你可以走了。若乘警车回家要等较长时间,你也可以自己回家。”冯正虎不麻烦警察,自己步行一段路,然后乘地铁回家,充分享受一下短暂的自由。或许明天又要被严管,又要被传唤,这些派出所警察都是听国保警察指挥的。国保警察说翻脸就翻脸,冯正虎已不期望他们的善待。

11月28日(周二)上午,冯正虎由张警察与一位保安人员陪同,去长海医院看病,患急性喉炎、淋巴结发炎,因最近感冒及长期写书的劳累所致。下午冯正虎仍被控制在家里,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

11月29日(周三)上午十点,两位警察与一位协警上门,出示传唤证,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5002号,上面写着“冯正虎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谢警察交出传唤证,冯正虎就跟随他们乘警车去五角场派出所。

一直坐在留置室的冷板凳上,直到下午4点多,派出所黄副所长与一位年轻警察来做询问笔录。年轻警察抄一下过去的笔录,在加上今天黄副所长问冯正虎的内容。
黄:你最近写了哪几本书?什么书名?

冯:《我要立案(第5集)》、《保卫立案登记制》、《平反冤假错案》、《叶剑无罪申诉》。

黄:你寄给哪些领导?

冯:北京是习近平、丁薛祥,还有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长,上海收到四本的只有市委书记李强、政法委书记陈寅。我是分两次寄送给李强,第一次11月10日,第二次11月21日,都是通过邮局寄送。

笔录打印出来,冯正虎签名。接着,黄副所长与冯正虎聊一会。冯正虎说:“这样连续传唤是变相拘留,是否派出所给我安排一间,住在派出所,免得天天来回,或者索性拘留我。”黄副所长显得很无奈,不是他们可以决定的。冯正虎问:“明天是否还要传唤,可以预约一下?”他笑着回答:“我也不知道。”

下午5点释放冯正虎,乘警车回家。

11月30日(周四),冯正虎被控制在家里,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

12月1日(周五)上午,杨浦区国保家警察陆巍峰上门召唤冯正虎去小区居委会会议室,与杨浦区国保蔡处长谈话。折腾了冯正虎九天,他们终于露面,来安抚一下,要求冯正虎配合看守人员的严管。这次是冯正虎寄书给新任上海市委书记李强惹的祸,只要某领导不舒心,冯正虎还得被折腾。

12月2日(周六)9点半,冯正虎出门去浦东大道的交大体检中心取CT照片,并同意看守人员“贴身跟踪”一起去。看守人员张云海警察马上用手机向国保警察陆巍峰汇报,陆警察命令张警察:“不准冯正虎去,因为体检中心在浦东,跨出了杨浦区。”冯正虎不服他们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他们就出具传唤证,扣留冯正虎。张警察拿出备用的传唤证,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109号,填上“冯正虎涉嫌寻衅滋事”。冯正虎跟随他们乘警车去五角场派出所,被关押在置留室,从上午10点15分到晚上6点。

释放之前,派出所的当日值班长张警察与另一位年轻警察一起,做了一个简单的询问笔录,记录今天的事实:冯正虎因去交大体检中心取CT照片被传唤扣留的。

传唤扣留的法定时限到了,张警察把冯正虎从置留室释放,让冯正虎在派出所的食堂等警车送回家,并告知:“若乘警车回家要等较长时间,你也可以自己回家。”晚餐时间段,报110的人特别多,警车特别忙。冯正虎不麻烦派出所的警察,也不想浪费警力,自己掏钱打的回家。

国保警察陆巍峰有权太任性,冯正虎去体检中心取CT照片也是寻衅滋事,指令看守警察张云海发一张传唤证,就可以惩罚冯正虎坐8小时牢房。他为何要落井下石,故意折腾冯正虎?是担心冯正虎逃走吗?五角场派出所穿制服的警察依法行政,没有私心,不做非法限制冯正虎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传唤的法定时限一到就让冯正虎自由。冯正虎只是回家,没有逃走,也没有趁机反抗去干领导不高兴的事。

12月3日(周日),冯正虎继续被严管,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

12月4日(周一)宪法日,但宪法无法保障公民的安全与自由。

上午9点半冯正虎的看守人员李警察与一位穿警服的警察手持传唤证登门,要求冯正虎去五角场派出所。冯正虎一看传唤证,是空白的,没有盖章,请他们回派出所办好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再来传唤。上午11点一刻,他们再次登门,出具有效的传唤证,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1204号,又是“寻衅滋事”。警察不把宪法法律当一回事,随意编一个涉嫌违法的名称,就可以传唤的方式非法拘留一个公民。冯正虎又被关押在五角场派出所的置留室,从上午11点半到晚上6点。

期间,下午2点半多,上次11月24日下午与冯正虎交谈的张先生又来到询问室,冯正虎问他:“原来今天传唤就是为了等你来谈话?”张先生马上解释:“你想错了,不是我来与你谈话,警察就传唤你。我没有要求警察传唤你。”冯正虎说:“你的主观不是这样,但是客观结果就是这样,你是领导部门的人,要与我谈话,警察保证你能见到我,他们就把我传唤到派出所,关押在置留室等你。”

我们又开始谈话与沟通,谈了二个多小时。冯正虎侃侃而谈,坦诚地回答提问。他临走时,冯正虎说:“希望你先解决目前的问题,若领导心里还不舒服,可以继续打压我,而我们现在已开始交流与沟通,你应该对下面部门明示,否则他们以为我们还在打架,需要他们积极配合打压我,违法的事情还会继续发生。”

12月5日(周二),冯正虎继续被严管,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

12月6日(周三)上午9点多,看守张警察与一位穿制服的警察上门发传唤证,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5005号,案由是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这个案由是假的,冯正虎已被警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半个月,哪里都不准去,还有什么社会公共秩序,只有家里的秩序。案由是警察当场随意填写的,前几天填的是“寻衅滋事”,今天换一个“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警察的特权可以用一张传唤证,“合法”限制公民8小时人身自由。

冯正虎被关押在置留室,从上午9点40分到下午5点半。前两次传唤,警察连摆摆样子的笔录也忘记做了。今天释放前,一位年轻警察(警号:039832)拉了一位社保人员,一起来做询问笔录。笔录已格式化,新内容只有一句。警察问:“传唤证上写的,你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你违法吗?”冯正虎答:“没有。”笔录很简单,警察打印出来请冯正虎签字,冯正虎拒绝签字。

下午5点半后,警察告知冯正虎:“你可以走了。若乘警车回家要等较长时间,你也可以自己回家。”冯正虎不麻烦派出所的警察,也不想浪费警力,自己掏钱打的回家。

12月7日(周四)、12月8日(周五)、12月9日(周六)、12月10日(周日)、12月11日(周一),冯正虎继续被严管在家,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从12月9日起,每天可以放风一个多小时,若天气好的话,每天下午2点半在冯正虎居住小区隔壁的江湾体育场内的跑道上快走几圈,由三名看守人员“贴身守卫”。

12月12日(周二)上午9点多,冯正虎走出小区,看守李正警察与两位保安紧跟出,在路上李警察拦住冯正虎问:“你到哪里去?”冯正虎回答:“去律师事务所。你们可以跟我一起去。”李警察问:“律师事务所在哪个区?”冯正虎告诉:“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在徐汇区。今天我已与杨绍刚律师约好签委托书。”他马上汇报,国保警察陆巍峰手机电话指令:不准冯正虎去见律师,传唤冯正虎。

过一会五角场派出所的警车到达,李警察拿出备用的空白传唤证,填一下交给冯正虎,传唤证编号是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5002号,案由是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

冯正虎被关押在派出所的置留室,从上午9点45分到下午4点40分。释放前,一位年轻警察(警号:039389)来做询问笔录。警察问:“今天怎么被传唤到这里?”冯正虎答:“上午九点多出门被李警察拦住,不准我去见律师,后来就被传唤了。”笔录很简单,警察打印出来请冯正虎签字,冯正虎拒绝签字。

冯正虎同意在传唤证上签字,填上离开派出所的时间下午4点40分,警察告知冯正虎:“你可以走了。”冯正虎独自离开五角场派出所,乘地铁去商城逛一圈,笃悠悠地在饭店里吃晚饭,回到家已八点多。

自由是短暂的,冯正虎一旦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就像回到监狱里,又要失去人身自由,这帮守在冯正虎家门口的四位便衣警察及国保警察雇佣的六位保安人员只听命于国保警察陆巍峰的指令,在此地法律无效。

12月13日(周三)、12月14日(周四)、12月15日(周五)、12月16日(周六)、12月17日(周日),12月18日(周一)、12月19日(周二)、12月20日(周三)、12月21日(周四)、12月22日(周五)、12月23日(周六)、12月24日(周日),冯正虎继续被严管,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违法警察张云海、葛奇、谢金辉、李正带着国保警察长期雇佣的杨浦区保安公司的六名保安人员,接受国保警察陆巍峰的手机指令,24小时轮班监管冯正虎。

期间,杨绍刚律师、崔福芳、徐佩玲、徐秦、小叶、浦东失地农民老杨等朋友登门探望,并见证冯正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状况。

12月19日下午,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杨绍刚律师亲自去上海市杨浦区法院立案庭,代理冯正虎起诉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警察变相拘留冯正虎的违法行为,在立案庭坐台受理行政案件的行政庭汪法官当场接收杨律师提交的起诉状及其证据材料。

2017年12月25日下午2点半,冯正虎出门,受到身穿便服的违法警察葛奇阻挡,他说:“今天不可以出门。”冯正虎说:“我去附近的杨浦检察院接待室送材料,你可以陪同我去。”葛警察向国保警察陆巍峰汇报后,得到指令:不准冯正虎去检察院,冯正虎坚持要去,就传唤到五角场派出所。冯正虎不服,坚持要去杨浦区检察院接待室。

葛警察从小区门卫室的抽屉里取出预备的空白传唤证,填上编号【沪公(杨)(场)行传字[2017]5003号】,编造一个违法名称:违反社会公共秩序。有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区分局的传唤证,就可以调配五角场派出所的警车来接我们,冯正虎再一次被关押在五角场派出所的留置室。冯正虎天天被非法限制在家里,不与社会交往,哪来的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变相拘留仅是为了张扬一下警察权力的任性。关押到晚上7点40分释放,警车送冯正虎回家。

一个公民依法去检察院提交材料,也是涉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这个社会还有章法吗?真的乱套了,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以警治国,警察想怎么抓人就怎么抓人,传唤证成了拘留证。而且,杨浦区检察院接待室离冯正虎的家仅有十分钟不到的路程,有一位警察与两位保安的“贴身守护”,再加上沿街天网监视,难道还怕冯正虎逃跑吗?其实,冯正虎根本不想逃离“黑监狱”,愿承受国保警察的折腾。

冯正虎被传唤去五角场派出所,至少在表面上还有一点合法的程序,遇到一些穿制服的警察,他们都是在认真工作,对法律有点敬畏,心里明白好坏,不会刻意折磨冯正虎,传唤时限一到就释放冯正虎,还冯正虎的自由。五角场派出所变成冯正虎的拘留所。

但冯正虎回家后,时光倒流,又回到文化大革命的年代,无法无天,“红卫兵小将”可以随意非法限制冯正虎的人身自由。四个不穿制服的违法警察及六个没有执法权的保安,他们听命于国保警察陆巍峰,命令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根本不把法律当一回事。平时无事可做,玩玩手机,晒晒太阳。只要有陆巍峰的口头命令,就开始扑向冯正虎撕咬,把冯正虎居住的小区当作非法限制冯正虎人身自由的“黑监狱”。

现在,某领导对冯正虎不满意,国保警察陆巍峰等人的表现机会来了,好好折腾冯正虎吧。冯正虎为了十一个人的吃饭就业问题,也该忍受一下。

在传唤期间,冯正虎听到一句警察的善意劝告:“你寄给习近平也算了,怎么还要寄给李强?”是的,寄给习近平没有关系,天高皇帝远,习近平管不了上海的事。李强是新任的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是来管上海的事。冯正虎写信给李强,并寄上四大本文集,是反映上海司法的不公正,批评上海。他能收到吗?不知李强书记喜欢听歌功颂德,还是能兼听批评的声音?那些在位的上海旧领导对冯正虎编著的文集肯定很不高兴,冯正虎早就被妖魔化,被打压也已习以为常。

无论是连续传唤抄家,还是判刑坐牢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方式的折磨,冯正虎总是逆来顺受,不忘初心,力尽知识分子的本分,为民代言,行走中道,支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若某领导不舒心,国保警察对冯正虎的折腾还会持续下去。面对迫害与委屈,冯正虎的处世之道:该吃吃,该喝喝,遇事不往心里搁;该忍则忍,忍无可忍,舍命相搏,活得爽快,死的光荣。

冯正虎

2017年12月25日

冯正虎的联系方式:
手机(微信):13524687100
E-mail: fzh999net@gmail.com
博客 http://fengzhenghu.net

附件:

1、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证据保全清单》
证据保全清单-1-20171122
证据保全清单-2-20171122

2、11月27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0-20170227_105027
3、11月29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1-20171129

4、12月2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2-20171202

5、12月4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3-20171204
6、12月6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4-20171206

7、12月12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5-20171212

8、12月25日冯正虎的传唤证

CH46-20171225

注:11月22日、11月23日、11月24日的传唤没有传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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