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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上海访民悼念维权英烈陈小明被虐害致死二周年有感

时间:2009-07-06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记上海访民悼念维权英烈陈小明被虐害致死二周年有感

正义卫士

   前天的2009年7月1日,正是维权英烈陈小明被上海最大的特务组织——市政法委,由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刘云耕(原市政法书记)、现任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原市政法副书记兼主任)直接下令虐害致死二周年的纪念日。

   我们不敢有忘:“7、1”是中共党的生日,它自诩“伟大、光荣、正确”,却使维权英烈陈小明蒙受冤假错案,成为鲜明对比的牺牲者,与此同时成了该日忌日的第二个悼念周年。

   今年悼念地点就在陈小明的父母家中,这是一次及其普通的、民间最平常的、家庭式的悼念活动。地处上海市的西南面,在徐汇区桂林东街地区的居民小区内。正当上午十时许,在99弄附近的马路上,早已有了警察与便衣的布岗,至弄口更是警察与便衣密布着,加起来至少有二百多人,它们的阵势真像如临大敌一样,这批令人讨厌人马一直延伸到该弄15号的门口。凡是到达这里悼念的人们,都被警方用数只摄像机同时拍下,它们似乎拼命要制造紧张与恐怖的气氛,也从而体现出中共行政方在坏事做过头后,属于虚张声势下的做贼心虚。现在大家都知道:中国大陆警察的同义词就等于无赖,用警察自己的话讲“我们都是挂着牌子的流氓”!

   小明的灵堂就设在小三室一厅向南一间里,布置得十分简朴,仅在他的遗像下设有各式供品与香烛,来客无不占上香火顶礼膜拜,大家争着在其遗像下拍照留念。此房虽有狭窄空间的厨、卫小间,大家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当初由市中心被“强迁”至此的,属于未予装修的、世界上最为简陋的毛坯房。中共为了粉饰表象上的社会和谐是要加引号的,它们公开竭力推行圈地与掠夺私产的侵权国策下,这里就是抢夺老百姓利益最为典型的实例写照!

   9点时许,上海自谓告“洋状”的先驱者张奋奋,手捧着一束鲜花准备去陈小明父母家,他想要祭奠一下自己心目中的英雄,竞想不到在半路中就被抓捕到大客车上,他的这束未能献上的鲜花,将与因遭致非法看管与关押的马亚莲、毛恒凤、沈佩兰、金月花等未能到场者一样,已经起到了人未到场而心意已到的作用。

   凡是前往悼念的人士,有在行走路上,有的到了小明父母家大门口的,有敬完香随即离开等人,只要警察认为是去悼念小明人,一个不漏地统统是这次抓捕的对象。正因为如此大规模的抓捕,弄得近百人在小明父母家敬香者被困在室内。

   12点时,小明的继父,80多岁和一位亲属75岁的张老师,一同去买了一百多元的几袋肉包子与馒头,好不容易辛苦地搬到大门口,却被警察公然抢去,二位老人为此向警察们论理,要求归回私人购买的食品,实施抢劫的警察们不予理睬老人,警察公开的抢劫行为难道是“行政行为”吗?不!显然是恶警们与人性背道而驰的习惯反应。

   下午2点左右,百名警察实施入室抓捕行动。10来名便衣警察在未经房屋主人的许可,竟然私闯陈小明父母家进行“清场”,从室内逐一的抓捕悼念活动的守法公民。被抓捕的人士由便衣警察送到家门口,移交给身穿警服的警察,再由二、三名警察押送一位敬香者,从三楼到楼下,到了大门口后再换警察押送,这时。近百名的警察用四、五台的摄像机对着每一位参加悼念活动的人士进行拍摄,一直被拍摄到押送进入警察专设在桂林西街的汽车上。

   亲身经历该情景真是难以形容,更是难以解释警察随意侵权“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假设说:前来参加陈小明的悼念活动是违法行为,行政方应该先予公开告示,况人们怀念陈小明,到其父母家设的灵堂敬支香,这是极其普遍的、极为普通的、人之常情的悼念方式,却遭此警察私闯民宅进行非法抓捕,甚至公然抢劫老人私人购买的食品,真是无耻之极!现在上海市警察已经如此形象,无疑是世界同业中素质最低最劣的大曝光!

   这次参加悼念与尚未参加者均被全部实施抓捕,并押到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的接济站。这是幢专门关押嫌疑人员的收容所大楼,出入此地者都得被摄录像。这次特地开僻出四间单元,每间约有40—50平方米,铁窗加上铁门还有保安在站岗,该收容所比正规的囚室还要差,各室内专设屏蔽手机信号功能,还有意不设一只可供休息的凳子,大家站累了只能靠墙随地就坐。4点45分,有21人被叫出室内,排队依次下楼上车,车上又有5、6名警察点清人数,三分钟后驶出接济站。这时候,才论到我等21人共同责问身着制服的警察,“我们没违法,要求立即释放我们……”,该车的驾驶员系外借人员,一脸孔地表示着无奈,只得无情地将车开到上海外环线,即郊区的丰翔路180号才停车,押车的警察立即驱赶我们下车,这21人里有老、弱、病、残者,都是居住在不同的区域,忍受着一整天的酷暑与饥饿,回到自已的居住处,最早到家的也要20点,路途远的至22点才能到家,甚至更晚……。类此每一批20人左右,放遂地点各不相同,但相同的都是远郊,从而明确指出:这是上海警察故意恶搞上访维权人士。显然上海警察是在违背《行政法》下错误执法,继续敢于恶意违背警察职业的基本操守,所以说:在警察横行不法的“和谐社会”是骗人的,更是永远不能兑现的!

   有鉴于中共上述社会的现实,我们有必要了解近况与深入思考问题。
问题是:我们为了维权不能总是受到恶警们的公然侵权,甚至包括被非法剥夺生命!

   一、权宜之变的对策

   中共政法委最大的特务头子周永康,近期偕公安部长孟建柱南下沪渎,它们带来了坚决支持镇压上海维权人士的特许与指令。从现在开始,上海最大的特务组织——上海市政法委出面协调公、检、法与监管场所,扩张监狱容积率充分准备各类预案,有步骤地破坏香港合法注册的组织——中国冤民同盟会的成员团结,还把宪政主义捍卫者的冯正虎拒之于国门外,进一步全面开展打压上海访民的依法维权活动。为了维稳社会和保障“世博会”的胜利召开,上海最大的特务组织早在今年的“六、四”、“六、一零”、“七、一”均以预案方式,成功地对上海市无数的独立学者、异见人士、人权律师、上访维权人士实施比以往更为严厉的、更为长久的非法监控与监禁,看来这将成为上海管治方应对预案中的长效机制。接着下来的“国庆”与“世博会”,包括它们认为的各个“敏感”事件等,无不都成为它们“敏感”之需的侵权借口,那么,我们大家继续都要为此付出:以基本人权为代价的牺牲!对此,凡是曾经遭到软禁和监控的人士团结起来,应该及早展开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以及系列化的法律行动,以期集体诉讼的公民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权宜之变的原则

   访民们理当为维权的生存权而斗争到底!由于长期生活在倒霉透顶的社会贫困线下,所以为了权宜之变而争取到有限的小补贴,这是属于在正常状况下的需求,不过不要给小恩小惠所收买,还有个别人为了眼前利益驱使下,不顾人格做尽了“亲者恨,仇者快”的事,这样为人是经不起时间的检验,最终在利益面前露出了狐狸的尾巴。但是不能以出卖人格来换取及其有限的好处费,更不能像姓F的人在自己遇上危难时,因贪生怕死竟然做出损害陈小明利益的供词,属于直接出卖他人的叛徒行为,并间接地加重导致了小明被中共虐害致死!这种做人方式就是连邪党都会瞧不起你!注定要给被众人骂万人唾弃!

   三、要有针对性的权宜之变

   访民们在长期维权中人格素养越来越提高,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越来越成熟!从来不怕恶警们使用最为卑鄙的手段来对付我们维护法律的尊严,因为是你们这批畜牲既当强盗又当土匪地在抢劫、杀人!是你们这批畜牲欠我访民们的债!因此,只有我们有权利依法要对你们说:“不”!但要注意:任何斗争都要以最小的个人损失换取最大的社会效果!

   上海维权的访民们敢于悼念已被虐害致死者的积极意义,就在于警示中共邪党与恶警们:我们访民维权从来没有忘记,你们这群丧尽天良的畜牲们所犯下谋财害人的故意杀人罪! 

   请阅相关报道:“千古奇冤:上海维权英雄陈小明死因之真相”。
  http://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08/06/2008063022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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