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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维权民众致俞正声公开信

时间:2009-09-08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上海维权民众致俞正声公开信

 
尊敬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先生阁下: 
    
   我们是上海市民,又是上海地区性暴政下的一群难民。 
    
   在陈良宇执政下统治上海的年代,我们的家园、财产都被地区政府勾结奸商掠夺,从此我们本来富裕的生活一落千丈,一下子掉在贫困线上拼命挣扎着,许多人丧失不动产后居无定所,只能过着四处漂泊与流浪的生活。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信访条例》,依法向本地政府、中央政府反映问题和提出合法合理的诉求,并要求各级政府领导人为我们作主,要求归还我们的家园与财产。可是我们万万想不到的是:我们依法要求归还自己财产的过程中,竟然遭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迫害,有的被关黑监狱、治安与刑事拘留、劳教、判刑入狱,有人甚至于遭到暴打后还为此丧失性命。每逢在政府的敏感期间,例如:五•一、六•四、六•一零、七•一、十•一、党代会、两会、奥运会,乃至今后的世博期间,我们都会遭受限制人身自由,非法监控、关押黑监狱、关精神病医院,甚至有的为此无辜被拘留、劳教、判刑。 
    
   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大庆。你们以“稳控”为由,却把我们这些人列为假想的敌对势力,已经早早部署好怎样对待我们,早以由市信访办把黑名单下发各级部门,要对我们实施非法的、近两个月的限制人身自由。同时,非法监控与非法关押的负面成本很大,如:所谓“稳控经费”来自于政府与警方,其权力的大小则决定“稳控经费”的使用与分配权,只要以当事的看守数人签名为准,不用任何手续下支配该金额就能成立,他们层层分割其中的利益,每人都能从中捞取好处。刻薄我们的,他们的腰包就能多得起来,除了双重工资外,还有津贴、额外奖励费,级别大小又产生了奖励的大小,当“稳控”结束后还组织他们旅游。足以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宁肯乱花纳税人的钱财,在行政上任意支付大额开支,就是不肯依法解决违纪、违法下的经济赔偿问题。但是,最大的弊端莫过于基层腐败之风从此大盛其道! 
    
   前些日,上海市信访部门成功地对本市各区维权民众实施了多元化的长效监控机制。就是说,我们在这段与今后的“敏感”时期内,不经行政法定程序,就可以由市、区、街道政法委决定剥夺宪法与法律赋予公民的应有权利,由此维权者普遍遭遇黑监狱的非法关押,维权民众被非法拘禁下,长时间地经受了限制人身自由,经受了精神与肉体的折磨,无辜遭到暴打,搜身与抢夺手机故意限制与亲人们的联系,招致被害人不得不以绝食,甚至不惜以牺牲生命的割腕、跳河、跳楼等自杀方式来抗争,引得人人对此愤恨之极并且怒火中烧,对于这些违法、犯罪与违宪的事实,必须给予彻底的揭露与坚决的抵制。而我们实在受不了他们在人格上的侮辱;受不了精神上的打击和折磨,只能被逼迫选择了躲避,我们是不得已提早开始向北京“逃亡”,另一方面继续要揭露上海地区性的基层腐败与暴政行为。可是北京市各旅馆都在严查身份证,由于我们都是被上海定为黑名单上的“通缉犯”,上访村的私人旅馆都被告知:谁出租给维权民众们住,轻者就要拘留,重者则给予劳教。无处栖身的维权民众们,百般无奈下白天去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到了晚上只能睡大街、桥洞、车站、地道,维权民众们宁肯过着天作被子地当床的日子,那怕牺牲性命也要坚决抵制非法拘禁与暴力镇压的各种手段!

   在举国上下欢庆祖国大庆的时候,在家家户户欢度节日、享受儿女情长的欢乐、亲朋好友开怀举杯的时候,我们因为体制上的腐败却躲避在外面,有的被迫逃亡、有的在逃亡中被抓捕,限制了人身自由,被监控、或被关押在黑监狱,愤恨之极地渡过了“稳控”时段,这正是人生这最痛苦的时刻!“每逢佳节倍思亲”,我们有冤有恨现在只能含着眼泪,仰望天上的星星月亮,我们却无限思念着自己的亲人……。 
    
   尊敬的俞正声书记,您应该具备“党性”,更应该具有一些人性。中共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上海地区性行政方却出现与此相悖的现象。现在上海地区的官员恶意勾结地方奸商、权贵公然在与民争利,直接侵害公民财产与伤害公民的人身权利,藐视共和国刑法惩处刑事犯罪的法条存在,无视法定的物益权人应予受到法律的保障。眼下正值全国人民瞩目上海世博即将召开的250多天之际,我们大声地疾呼;“应该出台可操作的、有实质的惩治腐败,严查官商勾结与钱权交易,根据中央精神,特别要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现在我们身上所发生的事件,正是符合较为典型的地区性行政腐败的例证。因此,请求您认真负起责任,严肃而认真地予以查处!为此我们有理由要求: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应予依法归还我们个人的私有财产,妥善赔偿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依法解决因动迁而发生的各项事宜。 
    
   如果您无视民意不予行使上海市最高职务的权利,不予依法维护我们维权民众的合法权益,不予查处本市已经存在“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话,即属于执政不作为!我们决定联署向国家监察机关控诉您,并向全世界宣布:您与上海这些贪官污吏们是一丘之貉!
    
               此致!
    
    敬礼! 
     
   上海维权民众联合署名上书:

   邵满根、段春芳、吕龙珍(因已遭遇行政方的打击报复而被关押,我们有权代理前三位的合法诉求)、魏勤 谈兰英 张君令 傅玉霞 沈玉莲 陈修琴 毛海秀 陈恩娟 朱东辉 陆志鹏 周敏珠 裘美莉 葛丽芳 秦裕泰 范诗铭 肖又青 王麗卿 龚浩明 蔡文君 沈佩兰 金月花、詹荣妹 朱黎斌 沈纯理 徐秋凤 徐银凤 赵迪迪 高信翠 陈国青 巩耀武 顾锡铭 王承起 徐金芳 王文正 丁菊英 卫玉华 范桂娟 管君丽 李贵荣 申琴芳 谢金华 许锦华 童国菁 徐洁琴 李妹英 陆善明 杨碧澜 杨伟明 竹燕萍 刘莲美 杨冬民 张兆林 王丽卿 徐小妹 李雪燕 顾红兵 缪和平 张贵兰 李兰珍 陆瑛 陆连琴 金秀英 秦荣美 范纪英 范瑞娟 何云娣 石萍 崔福芳 丁建平 陈淑仙 徐明 陈正华 朱东妹 王翠弟 石妹弟 杨茂燕 陈黛莉 耿梅莉 黄松? 谢云霞 艾福荣 陆建光 朱玉良 俞忠欢 周金妹 周铭德 葛蓉 陈友钱 郑培培 孙秋生 马亚莲 刘义良 刘淑珍 陈建芳 陆训章 郑美翠 周菊仙 王秀芳 朱秀英 扬新民 沈兰珍 徐义亮 黄玉琴 吴党英 项文寅 孙洪琴 胡小妹 赵键 潘维仙 李妹英 张锡祺 秦明芳 沈志荣 张瑜 沈玉梅 方林娟 乔全仙 胡琴珍 詹祥林 许琴芳 严榕海 杨玉新 茅新媛 朱金娣 袁春生 扬崇兴 毕和英 王生芳 刘顺利 陈国贵 王承伟 吴丁芬 卓承英 郑恩宠 汪杏娟 朱学珍 施瑞馨 刘平英 周宝龙 孙建敏 张茵 杜金花 冯正虎 倪野妹 邱风花 朱军 朱引仙 沈仙 顾月芳 冯玉珍 许金凤 李惠芳 盛富军 许正清 张平 包国琴 鲁俊 杨新民 王承伟 李梅华 孙玉兰 茅新媛 邱林 曹义宝苏永华 张英 吴玉芬 冯玉珍 施福留 张宝虎 刘必胜 颜燕华 周雪珍 姚荣林 戴冠豪 颜芬兰 扬伟明 吴晓忠 任鸿根 许金凤 郑治洪 徐海波 李惠琴 钱伟忠 崔达亮 张国琴 蔡晓红 陆凤珍 徐雪芬 陆丽华 陈黎娅 刘顺利 沈永梅 唐霞珍 王琳珍 苏永华 陶建文 顾全根 冯琴 顾竹君 李建勇 龚文渊 陆立明 朱文伟 杜小凤 王霞琴 张莱弟 高桃珍 金建明 张宝虎 董春华 蔡银婉 张君伟 吴晓忠 施福留 毛恒凤 吴浩民 邵福延 张秀丽 王学义 卢银娣 尹成仙 张林妹 刘华英 曹天同 王海凤 金长涛 孟美娣 朱银娣 石长贵 忻菊珍 许国治 丁慧莉 薛小妹 田宝成 张翠萍 陆凤玲 朱小玲 梁英 张雄明 戴伟康 马四发 沈志英 王水珍 袁新菊 同上。 

     200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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