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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护宪维权网首次遭封闭

时间:2007-04-03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冯正虎主办的护宪维权网于2007年2月17日,也就是在中国的大年夜之时被封闭了,第二天起举国上下欢度春节,提供网络服务的公司也是人去楼空,无处可以询问封闭网站的原因。护宪维权网的首页定格于2007年2月16日。十几天后,才知道护宪维权网是被网络服务商封闭的,其理由是有关部门说,这个网站有敏感的内容。

前些日子,我也听说,北京的知名律师浦志强先生在搜狐上的博客被关闭几次,也是由于有敏感的内容。我网站的这些敏感内容或许与浦律师博客上的敏感内容是一样的,所以在同一时期都遭到网络服务商自肃的待遇。这些敏感内容都是涉及到最近中国禁书事件的一些声明。

没有免费的午餐。浦律师在搜狐上的博客是免费申请的,是在享受搜狐网络服务商提供的免费午餐,现在搜狐不愿让他在它的领地上享用了,浦律师又能怎样?第四次、第五次、甚至第x次申请,搜狐还是拒绝。搜狐的领地搜狐自己当家,它不会在乎道义上的谴责。商人本质就是唯利是图,谁给它好处多,它就为谁服务。

商人也应该有好的品质吧。信守合同就是商人立足的好品质。但是,这个诚信在中国的网络运营服务行业里也丢失了。客户购买的网站服务器空间被网络服务商随意封闭的案例或许不是少数。护宪维权网http://fzh999.com 是通过中国信息产业部的ICP备案审核的合法网站。它的备案号:沪ICP备07002309号。而且,我已经支付费用向国内的网络服务商购得独立域名fzh999.com及网站存放的服务器空间。按照中国的合同法,这个网站及其相应的服务器空间应该已是我的私产。我的领地我作主。全国人大刚刚通过的物权法也将是保护公民的合法私产。我喜欢刊登敏感的内容管你什么事,我的责任我承担。你喜欢看就浏览一下,不喜欢看也不必帮我增加点击率。

中国的法规没有一项条款规定,网站或博客上禁止刊登敏感的内容。敏感与不敏感是相对而言,没有标准。在中国经营网络服务的这些服务商自己的神经太敏感、太脆弱了,见风就是雨,只要有关部门,甚至有关部门的小办事员来一个电话或暗示一下,哪个网站或网页有敏感内容,他们就立即关闭,或许还会自觉革命。他们在实施关闭行为时,也不通知客户,也没有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拿起刀就杀人,杀得太多也就麻木了,没有知觉可以感受到中国法律的威严,也记不清、说不出哪个部门、谁指使他们这样违法行事的。

相反地,中国的有关部门及其行政人员却是理智的,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不敢公然违反法规,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即使有时某些神经脆弱的行政人员实在忍受不了敏感的内容,也是偷偷摸摸地指使一下比他神经更脆弱的网络服务商,最后封杀的责任就不在于他。浦律师的博客被封了,他不能批评中国政府的有关部门,只能谴责搜狐。我也是同样。法律时代,是用证据说话的,网络服务商也拿不出证据证明是有关部门或哪个行政人员要求他们这样封网的。这是一笔谁都清楚的糊涂账。网络服务商不必向客户怨谁,必须为自己违法行为买单。

在网络无国界的时代里,封网的行为实在愚蠢,有什么必要与空气赌气。你封住浦律师的博客,你能封住他的思想吗?你能封住他讲话的权利吗?在网络上他可以随手开出几个博客,也可以建个网站,甚至轻松松地让更多其他网站转载他的文章,最后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文章被传入世界的哪个角落。或许,他也不知道我的护宪维权网上也转载他为章怡和先生作证的声明。

Fzh999.com网站被封闭了,但护宪维权网可以继续存在。严格地说,是护宪维权网的载体被封住,是fzh999.com域名及其存放的服务器空间被封闭了,而不是护宪维权网的内容,它的思想与言论是无法封住的。互联网时代,域名及虚拟服务器是随手可得的东西,建个网站也是轻而易举的事,一个人就能办一个网站,其影响远远大于一份报纸或一本书,又比书刊廉价得不可比,中国新闻出版当局有垄断发放书刊号的权力,但是没有一个中国的行政部门可以垄断网站域名号的发放。没有fzh999.com,还可以有fzh999.org,或者我想要的其他域名及其存放的服务器空间。

Fzh999.com网站虽然暂时被封闭了,但http://fzh999.org 网站又开通了,它将继续登载护宪维权网的内容。我相信,fzh999.com网站不久又会开通的,因为没有权势可以阻止人们对自由的向往,而且中国宪法也已明文宣告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冯正虎

写于2007年3月23日上海仁和苑

 

附图、被封闭的护宪维权网首页(200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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