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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辉律师诉浦东公安分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庭审纪实

时间:2014-09-28 07:35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刘士辉律师诉浦东公安分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庭审纪实

 

(维权网信息员潘黎明报道)人权律师刘士辉诉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已于2014年9月23日下午1时45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29法庭开庭审理。刘士辉律师在庭上指证被告出具的都是虚假、伪造的证据。2个保安的笔录几乎一样,明显两份笔录的证人是按照被告的要求作的伪证,因此证人不敢在笔录上捺印,更不敢出庭作证。《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不是原件,而是彩色复印,刘律要求真伪印章做司法监定并记录在案;被告出具的几页照片中根本看不到原告在现场。

刘士辉律师依《宪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里有集会的自由的法律条文,怒责被告滥用职权陷害守法良民,严重侵犯人权,将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整个庭审好像是刘士辉律师在给大家上法律课,2个年轻的被告代理人没有与刘士辉律师辨驳,只是静静地听刘士辉律师普法,审判长也没有打断刘士辉律师说话,但有中年女审判员2次打断刘士辉律师说话。庭审结束后,刘士辉律师看庭审笔录时发现书记员记录不完整,自己就写在里面。

刘士辉律师说:“我清楚我的官司赢不了,但大家都知道我不是输在法律上,而是输在制度上。我打官司不为输赢,只为见证。”

参加旁听部分见证人:朱文俊、姚亚娥、杨伟明、王生芳、毕和英、张翠珠、姚巧珍、李维玲、徐小妹、周雪珍、周国淮、周永华、周敏文、孙洪琴、孙小琴、乐森萍、韦开珍、朱金娣、赵健、蔡孝敏、孙宝妹、陈建芳、赵国彪及李玉芳的丈夫(李玉芳反腐败求生存被判刑正在狱中受难)、石萍的丈夫俞忠欢(石萍因拉 “请求习近平关注人权”的横幅而被逮捕正在看守所受难)、陈小明的妹妹陈伟华(陈小明为别人伸张正义,代理行政诉讼的案子,并把上海当局欺压弱势群体的罪恶在网上曝光,而被上海当局暴打冤死已7年未讨回公道)。

刘士辉律师和到场的见证人没有在法院门口拍集体照,因为周围早已有警察和保安虎视眈眈准备抓人,便衣在拍照。刘士辉律师和见证人离开法院各自回家,同路的几个人走到世纪大道广场拍了一张集体照。纷纷要求与刘士辉律师合影留念,表示同情刘士辉律师为被公权力迫害者伸张正义而2009年被剪牌、今年4月份被驱赶出广州的遭遇。

刘士辉电话:18510545432。

 

刘士辉诉浦东公安分局(2014年9月23日)

刘士辉一案的庭审笔录及证人的伪证参见:  http://wqw2010.blogspot.jp/2014/09/blog-post_954.html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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