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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崇川:药霸紧急伏法 山西奴案收场 济南官员杀人——司法公正是防止“社会崩溃”的最后屏障

时间:2007-09-27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药霸紧急伏法 山西奴案收场 济南官员杀人

——司法公正是防止“社会崩溃”的最后屏障 

张崇川  

  
  历代中国百姓,在遭遇冤屈、欺诈和社会不公的时候,虽然总会想起“民不跟官斗”的古训,但同时也会或悲愤疾呼或低声嘀咕一声:“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

  所谓“王法大如天”,反应了中国老百姓对维持社会基本秩序和起码公正的最后期望,否则,那就只有要么以死相拼、要么“落草为寇”地一条道儿走到黑了。因此,学者专家们始终强调:司法公正是防止“社会崩溃”的最后一道屏障。

  但是,最近中国发生的几件与司法部门有关的事件,却件件说明,中国的“王法”,正在遭遇权力阶级的“无畏挑战”。

  “王法”的制度性勾结

  7月10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郑筱萸死有余辜。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他的死刑判决时说:郑筱萸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药品监管严重失序,给公众用药安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郑筱萸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

  郑筱萸又死得“冤枉”。因为他虽然“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贿款”,但钱物共计折合不过人民币649万余元。这么“一点点钱”,和中国近年来动辄数千万上亿的大贪官相比,实在是太“寒碜”,那么多人贪得比他还多,却最多只判死缓,偏偏郑筱萸落得个立即执行,怪不得郑筱萸至死不服气了。

  随着郑筱萸在7月10日伏法,那位冒险检举揭发郑筱萸的小百姓张志坚终于也得以重见天日。7月中旬,被“官商合谋”关押近10个月的张志坚终于获得了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给予的国家赔偿24000元。张志坚表示,国家或是地方政府从未向他道歉,他从官员口中所得到的最后讯息,便是郑筱萸被处死。但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电话里冷冰冰地表示:“事情结束了,你懂吗?这不是特定哪个人的错。”

  只要郑筱萸仍然坐在北京中央部门的官位上,司法部门就得将胆敢犯上揭发郑筱萸的张志坚拘捕关押,这是中国“王”与“法”“良性互动”的惯常表现。但一旦郑筱萸从药霸王一头栽下来成了死囚,司法机关才会将张志坚放出牢房,并在压力之下“羞羞答答”地给张志坚赔偿一点“工资损失”。

  观察家指出,张志坚算是幸运的,要不是郑筱萸倒霉,“碰巧”被逮被判了,张志坚就永远难见天日了。那位办案的检察官说得没错:“你懂吗?这不是特定哪个人的错。”是的,谁都没错,但确确实实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错。

  法律为官场“遮羞护短”

  震惊世界的山西砖窑奴工童工残障人被强迫劳动案,最近终于有了“结果”。

  7月4日和7月11日,临汾市中院两次公开审理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王兵兵砖厂衡庭汉、赵延兵、王兵兵、衡明阳、刘东升等5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一案。依法判决包工头衡庭汉无期徒刑;“打手”赵延兵死刑;窑主王兵兵有期徒刑9年。其余案犯分别获刑1至2年。

  7月16日,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在太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说,山西省共有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黑砖窑”事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案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40人,一般党员干部37人。但是,其中级别最高的官员是洪洞县委书记高洪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级之上,没有任何官员为此惊世骇俗的恶性大案“引咎辞职”。

  观察家指出,山西黑窑案,是一起涉及拐骗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绑架、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杀人;渎职;行贿、受贿;组织、包庇和纵容强迫奴隶劳动;妨害、毁灭、伪造证据;破坏环境资源等等诸多刑事要素的大案要案。但无论是此案的法庭判决,还是中共纪委的党纪处分,仅仅使用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使用童工”、“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词汇,致使此案的极恶本质属性被“人为变性”和“充分淡化”了。

  观察家认为,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公开声称:到目前还未发现黑砖窑案背后有腐败问题。这可能是连发布人自己都会“忍俊不禁”的笑话。山西黑窑案的处理过程,又一次证明:中国“王法”的主要职能就是为官场“遮羞护短”。

  中共官员公然无法无天

  同样是在炎热的7月,山东济南发生了一起更能说明当今中共官员“法律意识”的恶性案件。

  7月9日,山东济南街头,一辆挂着公安政法系统“鲁O”车牌的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爆炸,驾驶人粉身碎骨当场死亡。虽然警察到场后立即收起了车牌,当地的《齐鲁晚报》等媒体也一律奉命不作任何报道。但据爆炸现场验出的炸药成分,此案被定性为“专业水平”的蓄意谋杀。

  案发当天,中国公安部便派出专案组人员抵达济南。7月11日,济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陈志被拘捕。7月13日,济南市人大主任段义和被扣查。7月16日,济南市公安局长孟富强被停职接受审查。

  爆炸案内幕迅速浮现。死者为31岁的济南市国土局女干部刘玲,她曾是济南人大招待所服务员,长期充当济南市人大主任段义和等官员的情妇。据香港报道,因为刘玲威胁段义和等一批山东省高官,准备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他们包养情妇、收取贿赂的罪行,结果引致杀身之祸。凶手是济南市人大主任段义和,杀手是济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陈志,而分工负责“爆炸案善后”的则竟然是济南市公安局长孟富强。

  案发之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宣布开除段义和的党籍和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指称:“段义和长期包养情妇,为其情妇谋取利益,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并有涉嫌爆炸杀人严重犯罪问题。”

  观察家指出,以上三案,郑筱萸案反应了中国“王”与“法”的制度性勾结;山西黑窑案反应了“王法”为官场“遮羞护短”的特殊功能;济南爆炸案则突出体现了中国知法犯法、无法无天的官场特性。

  虽说司法公正是防止“社会崩溃”的最后屏障,但从以上三案不难看出,中国老百姓对“王法”的终极期待,仍然只是一个“千年之梦”。

原载《新华时报》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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