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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岩:美国的法院是怎样为公民服务的?

时间:2009-10-06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美国的法院是怎样为公民服务的?

    中国问题研究员: 赵岩 

   8月27日下午,我和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的教工周定女士刚刚参加完纽约州皇后区法拉盛选区的培训最后一课,(培训的是下界市公职和皇后区公职初选服务的选举工作人员)走出台湾会馆,周老师问我“晚上在皇后区小额法庭,我和邻居有一个诉讼,你愿意旁听吗,赵先生?”周老师的话让我不止一楞:“法院晚上还开庭吗?”{中国的法院是不会在晚六时以后开始为公民审案的。晚六时以后,中国的大多数法官都在当地最好的饭店和夜总会喝酒或娱乐,消解一天的疲劳呢,当然,在中国有些特殊案子的审理,经领导批准是可以延续至夜里}

   我如此发问,周老师并没有笑话我没有美国的常识。“对呀,美国的法院在5000美元以下标的官司就是要方便打官司的公民。这样白天你可以不耽误你的工作,晚上你下班后再来小额法庭讲理打官司,两不误嘛。”
在国内很多留过美国大学法学院的教师,回去也没讲过这样的事。当然,也许我是孤陋寡闻。有这样眼见为实的机会,我怎能放过!

   当日下午6时,我和周老师以及周老师的美国老公小龙(Bob
Kiernan),周老师的邻居美籍华人许先生一起走进了小额法院的法庭正门。美国的法院同中国的一样,在门口处有法警迎着你,他们也要用安检器材把你随身携带的物品扫描一遍。一位白人法警看到我背的照相机,于是他请我到法警室,用英文说:“先生,对不起,请把你的照相机存放在这里。”在电影里我们经常看到美国的法院开庭都是不准记者带照相机进入的,事后的庭审过程都是美术家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庭的信息,画出来的场面,到了美国应遵守人家的规矩。

   皇后区小额法院 

   我们四人来到了能容纳近三百人的法庭大厅,此时庭内几乎坐满。这么多人在一起审呀?周老师见我疑惑,就讲给我说,为了防止法官腐败,法院在开庭通知送达后,将指定日要审结的案子集中在大法庭分发,每个人都不知道审理自己的案子律师是谁。我不觉得又一楞:“周老师,审案子的不应当是法官吗?

   为什么是律师审案?” 周老师告诉我:“在美国当法官,首先必须是干过若干年的律师。律师的经验,审理的经验加上其他法官的推荐,这才有机会当法官。律师们一般都在小额法庭当见习法官(裁判)做起,正常办公时间以外的裁判,不给律师薪水,但给律师额外加分。所以,小额法庭每天晚间小额案子都有一个主审法官,带俩个法官,及数十个见习法官审案。告状双方都有权要求审案人为主法官,法官或见习法官。当事人要求越高,等待时间越长,正式法官要等8个月以上,见习法官要等一个半月。”

   六点三十分,法官走进大法庭,唉,多精彩的大法官呀!她是个黑皮肤的女法官。法警宣布大家起立,有翻译为不懂英文的人翻译。在这个法庭中所有肤色的人种你都可以找到。年老的,中年的,年轻一些的都有。当法官用几分钟介绍当晚审判员的配备及翻译过后,就有一位高高大大的男法警点名分庭。法警每叫到一个原告和被告,来的人就要高声回应“ready
for the court”(意思为准备好了)。“如果被告没应,就可以缺席审理,如果原告没来,就视为自动撤诉。

   六点四十分,周老师被法警宣布到102厅去接受分配的见习法官,并领取第二日判决书所要用的信封。大约有十几个人分进102厅。周老师在前台领过信封后,再次等待由另一名法警宣布你的见习法官将在哪一个庭审理你的案子。周老师被第三个叫过名字后,被法警指定到305庭。我问周老师的邻居这是为什么,那位邻居告诉我这是为了防止法官和一方当事人串通,两次分配的目的就是如此。哎呀,多智慧的美国人,这么简单的一个程序就防止了在立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

   来到305庭,一位没有穿法袍的见习法官(约40岁)已经等候在庭里,没有陪审员同审。他坐在法台的后面,招呼周老师和被告的代理人面对国旗和区旗向法庭举手宣誓,大致的意思是保证说的是实话,并服从法院的判决一类的话。法庭调查也很简单,双方都不用回到座位上去,只是站在那里陈述事实就可以了

   先是周老师和小龙先后向法官讲了去年7月和今年7月先后两次隔壁邻居发了大水,殃及至周老师的家。可是邻居只是说知道了,并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周老师为了使自己不再受“水难,”便于今年的7月15日从网上下载了起诉申请表,向法院投诉。(美国的小额诉讼只收20元美金,收据上告诉申请人开庭的时间,地点)。周老师在陈述的时候,向法庭出示了当日拍下的“水难”照片。

   随后见习法官向被告方发问,被告的代理人似乎没有承认发过水的事实。这使小龙十分激动。他向被告的代理人说了几句美国的哩话,被告的代理人,管理公司的经理一脸的不高兴回到旁听席。周老师和小龙可能由于被告不承认事实而过分激动,竟然忘记了请证人许先生到台前作证。法庭的审理前后用了二十分钟,效率可谓之高,令人叹服。

   8月29日上午,我去哥大听课,遇见周老师,周老师告诉我,她已经胜诉了,法院判被告赔500元美金。我问周老师“对方不上诉吗?”
周老师说:“他们半年内不能上诉。”我问周老师:“为什么?,”周老师说:“他们已经在法庭发誓了,尊重判决。”

   中国的法院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几年,十几年间中国的任何区一级法院的硬件建设的都不比美国的区一级的差,可是在立案程序上这么简单的防腐措施还没有学到。这不禁让我想起,前不久,我在中国的哈市南岗区法院请求立案,由于该法院领导被被告买通了,我和我的几名原单位的同事都不能依法取得诉权。在我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示威后,尽管中央政法领导有关注,但是,小小的区法院院长依然不把法律放在眼中。如果中国的法院能够把这个程序移植,在加之司法独立,那么司法腐败的问题就有希望得到解决。 

(博讯北京时间2009年9月10日 首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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