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五姐妹已全部释放,呼吁警方取消“犯罪嫌疑人”对待
因为计划“公交车反性骚扰”活动而被警方抓捕关押一个多月的“女权五姐妹”于4月13日获得了自由,我们和国内外各界人士一样感到欣慰,也为过去一个多月里国内外各界此起彼伏的声援感到鼓舞。
然而,我们获知,五姐妹虽然被释放, 但针对五姐妹的刑事案件调查仍未撤销,五姐妹仍然被警方作为“犯罪嫌疑人”对待,她们当前仅仅是被“取保候审”。我们认为,警方的这一对待方式既不合法、更不合理。
一、 “女权五姐妹”被抓捕时正在计划“公交车反色狼”普法活动,3月6日、7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的理由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但由于该普法活动尚在计划中,并未付诸实施,所以完全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要件,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二、警方4月6日 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女权五姐妹”时,将所涉的罪名变换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侦查方向是早在三年前“五姐妹”中的部分人员参与的“占领男厕 所”、“血染的婚纱”活动。显然,警方已经明知拘留“五姐妹”时的罪名不能成立,为了把案件硬做下去而变换了无关的罪名和侦查方向,无疑是“先抓人后罗织 证据”的违法侦查。
三、“女生占领男厕所”活动和“血染的婚纱”活动都发生于三年前,前者是为了帮助“内急”的女士,呼吁解决男女厕位不均衡的问题,后者是为了普及有关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两者都只是短时间的行为艺术,不以“扰乱秩序”为目的,现场既未滋生事端、也未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而从事后效果来看,通过“占领男厕所”这样的娱乐化行动,引起了媒体及立法者、为政者对“女厕排长队”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仅在2012年,至少就有广州、深圳、昆明、石家庄、南昌、太原等城市的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关的举措。年底,“占领男厕行动”入选《中国妇女报》“2012年度‘性别平等’十大新闻 ”。
至于“血染的婚纱”行为艺术,也顺应和促进了我国正在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法》。
综 上所述,过去一个多月里被警方认为“涉嫌犯罪”的女权五姐妹,所作所为非但没有任何违法犯罪之处,反而是促进了我国女性权益的保护、促进了法治建设,理应 受到表彰和嘉奖。针对她们的抓捕,显然是一个冤案、错案。当前,警方继续将女权五姐妹作为“犯罪嫌疑人”对待,显然是在继续这个冤案和错案。我们呼吁警方 立刻终止对五姐妹的刑事侦查,撤销这一案件,停止对五姐妹“犯罪嫌疑人”的对待。
陆军
共同发起人/理事
北京益仁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