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onstitution and human rights

忘记密码

@ 何天:叶国强颠覆了啥?

时间:2007-10-31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叶国强颠覆了啥?

何天

   奥运囚徒叶国强因上访申冤两次被捕,前后罪名分别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二项,都是现行法律中“操作空间”很大的罪名。这两个罪名再加上“泄露国家机密罪”,在打击维权方面是统治者陷害忠良屡试不爽的司法利器!中共各地各级贪官酷吏用得非常顺手。

   要说身有残疾的叶国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恐怕办案人自己都觉得荒唐。全国几百万上千万有冤的访民,他们“煽颠”之语不绝于耳;网上“煽颠”大作扑天盖地,不乏真名实姓。如此类推,全国应该加盖多少监狱?!所有几百万解放军和武警的军营改建成监狱都不够。北京警方刻意的拔高叶氏兄弟的政治因素,刻意掩盖叶家上访鸣冤的真实情况,无非要“杀一儆百”,用恐怖来压服其他维权者。北京政法委和国保总队明白,叶氏兄弟均有燕赵慷慨之仕的遗传,岂能默认自己的奇冤大辱。按“连蒙带骗加恐吓”的“息访”老套路来对叶家肯定没戏。北京国保采取欲擒故纵,有意回避叶家正当上访理由,还处处激怒你,国保知道访民与暴民都属于无望无助一族,希望叶氏兄弟一念之差成为暴民,“息访”工作就一步到位一了百了。谁曾想叶氏兄弟上访前钻研法律,上访进程中坚持和平请愿。北京国保总队就用二套方案“扰乱社会秩序”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让不屈服政府非法压制的叶家兄弟轮流坐牢。2008年8月叶国柱刑满出来,还不知能否见到自己的弟弟叶国强。几年来国保在压制叶家维权问题上轻轻松松地向主子邀功请赏。

   叶国强之所以藐视公权,举牌到政府门前抗议。是有依据1998年10月中国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2款规定;“人人享有表达自由;该权利应当包括以口头,书面或印刷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它方式,不分国界地寻求、接受和转播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既然签署了,也没有规定只许某个特定群体享受,做为公民的叶国强上访所有言行,都没超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同时他还有《宪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叶国柱、叶国强上访维权,没有任何政治目的。按叶国强的话:“你(政府)强抢了我们东西,还给我们,我们就不上访了。若(政府)继续耍赖,不解决,我生命不息,上访维权不止。”这么简单问题让北京市政府搞的如此翻云覆雨眼花缭乱,把维权者当成政府的大敌。

   2007年9月份,面临中国共产党的17大召开,叶国强举牌到政府门前请愿,要求解决自家问题,让某些顾及十七大期间自己乌纱帽的高官大为光火。不仅抓捕叶国强,还居然株连到叶明君身上,这位曾经流浪街头应该上访而没上访的年轻人,只因为客居叔叔叶国强家(被强拆后叶明君没有栖身之地)也被扣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遭到刑事拘留。北京国保总队和宣武国保践踏人权、没有人性已经到了荒谬的程度。佛教有六道轮回之说,而人类进化从茹毛饮血到直立行走,再从衣冠楚楚到无人性枉法,一些中共当权者和执法者终于三步并二步,完成了兽人与人兽之间的转世。我们今天的“和谐”社会,究竟是脱离“人道”升华进“天道”,还是脱离“人道”进入“畜牲道”、“饿鬼道”!?北京,首善之区,警察们明目张胆的胡作非为,且无人制止,北京市公安局成了中共皇城最大最猖獗的黑社会组织。

   共产党鼻祖马克思,1884年就在英国出版《共产党宣言》,声称“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行动”而且“共产党人不屑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 。对大英帝国这才叫“反动透顶”的“煽颠”。人家伦敦警察也没把这共产鼻祖大胡子拎到看守所去或关进精神病医院。人家对自己执政能力充满自信。即使你马克思嘴再“黑”,徒呼奈何。相形见拙,4年前叶国强家被强拆,长兄叶国柱在牢里受刑。万般无奈,叶国强举2尺见方的标语牌到政府门前诉说自己冤情,内容骂了两句贪官,这就“煽动颠覆”啦?!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是泥捏的?草编的?还是肥皂泡吹的?号称7000万党员的执政党也太经不住“煽颠”。

   叶国强是基督徒,他依法上访的言行,没有“煽动颠覆”现政权的动机和被煽动的对象。与刑法中的“煽动颠覆”界定也不沾边。但生拉硬扯定“煽动颠覆”,那老百姓就无话可说了,如同中共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一样纯属强买强卖,百姓嘴不说心里厌恶。世界惹人厌者莫过于“无理穷横”的人,执政也是同理。从强权和暴力的角度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希特勒统治的法西斯德国的社会主义有多大区别呢。对内对外,大耍青皮无赖,谎言重复千遍就是真理。“伟大,光荣,正确”重复亿万遍。试问今日之天下,还有几人真信它。共产党专制体制现在所行,恰恰是在自己“煽动”中国公民去抛弃和颠覆它。本来就是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中国人民大学 何天

2007年10月31日 

0

发表评论

你必须 登录后 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