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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安:维权律师赞

时间:2015-08-20 17:53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维权律师赞

刘建安

以2005年高智晟事件为标志,国内涌现出“维权律师”这一现象。

维权律师是推动中国自由化、民主化的中坚力量。从务虚的角度言,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网络信息战,并且,在争夺网民民心方面处于攻势,大有斩获。

可以预言:今后跨省市民间政治活动,必定留下维权律师的身影,必有维权律师主导其中呼风唤雨;维权律师的维权活动必是今后境内闪烁光芒、卓有成效的政治性活动之一。
一.显山露水的维权律师
1.上书与公开信

2003年,李建强等12名律师等上书,要求废除或修改刑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04年、2005年,高智晟三次上书要求改变对法轮功的政策。

2007年,黎雄兵等68名律师与法学界人士公开呼吁取消劳改制度。

2008年初,几十人联署就胡佳案发出声明。

[2008年底,《零八宪章》第一批303名署名人中有些人身份是维权律师,计有:张思之、莫少平、贺卫方、浦志强、藤彪、李柏光、范亚峰、朱久虎、金光鸿、吴报健、唐荆陵、庄道鹤、黎雄兵、左力、郑恩宠、王定华、汪定亮、李建强、兰志学、刘巍、唐吉田、张星水、马纲权等,还有10多名注明“法律工作者”不在此列]

2008年,多名维权律师发起14070人联署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

2008年,多名维权律师组织4643名联署致全国人大、国家主席要求特赦杨佳。

2010年,唐吉田、藤彪等向最高法、最高检发出呼吁书。

2010年,20名律师参与联署质疑重庆打黑的公开信。

2013年,程海、王全璋、黎雄兵、杨金柱、刘晓原、浦志强等6律师等上书要求废除两高“网络犯罪言论”的司法解释。
2013年3月,王成向最高法院起诉,诉称张德江当选委员长违宪。

2014年初,王成发起“千万公民大联署”活动。

2014年,江天勇、唐吉田、王宇等30多名律师发起上书“两会”,要求修改《宪法》、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建立或修改新闻法、社团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家公职选罢法、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布党务工作人员人数与财政支出数额,以及取消法制教育中心等。

2014年,王全章、兰志学、黎雄兵、郭海跃、李方平、徐友渔、李柏光、李敦勇等公开呼吁取消律师年检制度。在网上广泛征集签名。

2014年,30多名律师上书要求人大停止审议《社区矫治法》。

2014年,藤彪、王建勋、刘晓原等上书,要求对《集会游行示威法》进行违宪审查。

2014年,程海发起征集《律师监督书》联署,其文件为《请示司法部依法撤销司法部规章<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7月22日公布,时有21名律师联署。

[2014年,莫少平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提出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2.介入群体事件、公共事件

 

2005年,朱久虎涉陕北油田案。

2005、2006年,高智晟介入广东太石村事件、汕尾事件,发起“接力绝食”。

2005年,郭飞雄介入太石村事件,2006年响应高智晟“接力绝食”。

2005年以来,江天勇代理陈光诚案(李和平亦为代理人)、陕北石油案、广东太石村案等,2008年大面积代理法轮功案件。
2007年,藤彪介入了陈光诚案,代理胡佳案。

2008年,黎雄兵等介入了三鹿奶粉案。同年,黎雄兵、李和平介入了杨佳案。

2008年、2009年,藤彪、黎雄兵、江天勇等代理西藏3.14事件涉案人员。

2012年,刘晓原等介入乌坎事件。

2013年2月,许志永发传单呼吁到北京市教委群体请愿,要求“教育平等”。

2013年,藤彪等撰写了《中国死刑观察报告》。

2013年:郭飞雄据说组织了“南周事件”抗议活动;据说还协调、组织了国内8个城市公民举牌要求立法官员公布财产、要求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

2014年3月有黑龙江建三江农场法轮功学习班人员维权事件,事起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遭拘押。

目前,有“郑州十君子”事件。

2014年7月初有王成诉全国律协、法制日报社名誉侵权。
3.组织团体
2006年,范亚峰等组织“基督徒维权律师团”。

2010年,李和平、黎雄兵、李方平发起“中华维权律师协会”,曾计划在香港注册。同时,筹划成立“北京维权律师协会”。

2010年,范亚峰、胡石根、江天勇、李海、唐吉田、赵常青等10人发起“中国访民维权律师团”。

2010年,王功权、许志永、江天勇、滕彪、唐吉田、黎雄兵、李方平、温海波、李和平、徐友渔、张世和等发起“新公民运动”,成立“公民维权联盟”组织机构,发起“公民运动”。 2011年,10名律师以该组织名义发出公开信,要求废除酷刑。

2013年9月,王成、唐吉田、江天勇等发起中国人权律师团。2013年,“中国保障人权律师团”发出《强烈谴责广州警方迫害刘士辉律师事务所的声明》。

[香港成立了“中国维权律师组”关注与声援“维权律师”(建有网站)]。
4.发起围观活动

 

2010年,滕彪被传唤,许志永、包龙军、温海波、莫之许、黎雄兵等10多人去派出所“围观”。

2013年,唐吉田、江天勇、梁小军等10名律师发起围观“资阳二娥湖法制教育中心”。

2014年,发起了建三江围观活动、郑州十君子围观活动。
5.维权律师的维权

 

2006年,郭艳、唐荆陵、温海波介入郭飞雄案。

2010年,刘晓原代理林洪楠律师行政处罚案。

2013年12月,李柏光代理范亚峰案。

2014年1月27日,程海出庭为丁家喜辩护,愤怒退庭,致书司法局控诉法庭。

2014年3月,程海起诉全国、北京、昌平三级律协不保障律师执业权、[律协]选举权。
6.活动重点

 

重点的重点:冲击现存法律制度!

重点:基督教活动维权、群体事件维权、前赴后继的律师维权——维权律师的维权;对法轮功、新疆事件、西藏事件予以充分关注!

代理法轮功案的有:高智晟、郭飞雄、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黎雄兵、彭永峰等50多名律师。

例如:

2006年,高智晟发起为法轮功的接力绝食活动。

2007年,温海波代理曾爱华案。

2009年,韦良月为法轮功人员进行无罪辩护。

2010年,江天勇、李和平、黎雄兵、程海、唐吉田、刘晓原、杨在新、温海波等20名律师公布《中共奥运以来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和劳教的报告》,控诉中央政法委与610办公室。

2010年,李静林代理伊春法轮功人员案。

2013年5月,唐吉田、梁小军、江天勇、李和平、王成、杨慧文、温海波等到四川资阳市法轮功法制教育中心交涉。
7.维权律师在湖南的活动

 

2003年左右,李建强介入湘潭教师黄静裸死案。

2005年,李建强介入师涛案。

2007年前,李建强(刘路)介入江永访民维权活动。

2008年,唐荆陵到长沙参加正月初九“民运人士”聚会。

2008年,张鉴康曾拟免费代理谢长发案。

2012年、2013年,丁家喜几次到长沙,介绍“同城饭醉”经验。

2012年,刘晓原等介入了邵阳朱承志被拘押案。

2013年,浦志强代理永州“上访妈妈唐慧”案。浦志强介入了宁远、醴陵双规案,制造了视频投向海外媒体。

2013年,唐吉田等介入罗茜律师证案。
二.纵横捭阖的“维权律师”
1.西方国家撑腰

 

2006年,美国国务院就高智晟发表声明。2009年,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媒体关注高智晟酷刑事件。西方媒体多年关注高智晟案。2009年,高智晟妻、儿、女到美国受到庇护。2011年,欧洲议会副主席致信耿和,表示以高智晟的自由为使命。

美国总统布什接见余杰、王怡。郭飞雄妻、一双子女亦定居美国。

莫少平,先后代理刘念春、刘晓波、徐文立、方觉、江棋生、姚福信、杜导斌、张林、杨建利等案,在湖南代理了师涛案、谢长发、谢福林案。莫获得美国、法国的奖项,德国政要访华时要求会见莫少平。

西方国家政要访华时,分别要求会见过多名“维权律师”,以资支持。

2007年,李柏光、李和平、藤彪、胡石根等7人获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民主奖,李柏光前去领奖,受布什总统接见。同年,欧洲律师公会授予李和平等欧洲律师人权奖。

2008年,李柏光被拘留在福建时,美国《纽约时报》、美国驻华使馆与中国政府交涉。

2009年,美国国会议员致函胡锦涛关注吊销黎雄兵等律师执照。同年,国际特赦组织亦就此公开谴责;国际律师协会就此致函温家宝。

2011年,荷兰外交大臣向中国当局提出关注倪玉兰案。同年,美国当局关注倪玉兰、刘士辉、唐荆陵等17名律师关押或“失踪”事件。

2012年,美国授予高智晟、郑恩宠、王永航、李苏滨、藤彪、江天勇、唐吉田、李和平、黎雄兵等10人“十佳维权律师”奖金。此外,范亚峰获美国国会山庄宗教自由奖,范亚峰及藤彪、江天勇、王永航等4人获美国国会山庄捍卫宗教自由和法治勇气奖。

2014年,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敦促中国政府释放许志永、王功权。

2014年,德国总理、副总理访华时要求会见莫少平。

2014年,浦志强被拘留、逮捕后,西方多个国家媒体予以报导,国际特赦组织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浦。
2.维权律师的特点

 

律师的程序技术、法律思维方式、代理资格等,使律师的政治参与活动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律师的口语能力、写作能力、组织能力等,使律师的政治参与活动具有较强的操作能力。

一般而言,律师具有下述特点:较高学历[通过律师考试者,相当于硕士学历]、较高智商、较有自由支配时间、较有余钱剩米、能说会道。因此跨省市活动方便、网络活动能力较强。他们在介入事件、吸引眼球方面较有优势。他们有较强的诉讼经验,合法性较高。
3.影响大、冲击性强

 

在一定程度上,劳教制度的废除、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是维权律师活动的结果。

一步步冲击现存法律制度,并施加压力迫使国家批准联合国某某公约,目标是逐步扩大“民运”的自由度,最终复制1989年式风波,使中国在颜色革命模式中改旗易帜,推翻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务实角度是争取一步步改变现行政治法律制度;从务虚角度,是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战,借互联网与欧美广播给中国青年一代洗脑,实现前苏联、东欧式的政变。

西方大国媒体充分关注维权律师的活动。他们在国内网站不时发出自己的声音。互联网时代,境内外网络与西方大国汉文广播,成十成百倍地放大他们的声音。

欧美国家以“民主”、“自由”、“法制”、“人权”等“普世价值”已经征服了中国青年网民的心智;维权律师所作所为,可能并不一一产生所期望的客观效果,但他们占据了道义的制高点,兵不血刃地夺取一个又一个思想阵地,有朝一日,必将出现“盛大的节日”般的1989年风波的复制,成功其“茉莉花革命”!

江棋生2014年撰写《这些好样的中国律师》,点名36位律师,称“一个高扬人权主义旗帜的中国维权律师群体,已经清晰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三.瞻前顾后的持续对策
  1.从可能冲击的制度层面看

 

其目标,是一步步地争取更大的政治自由、降低卷起政治风波的门槛,最终以“广场模式”实现改旗易帜。
已经冲击并将进一步冲击的制度有:官员申报财产制度、《集会游行示威法》、死刑制度、劳改制度、律师制度、刑事诉讼制度、人权法律、法轮功学习班等;以及要求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
基层酷刑、拘留与逮捕与起诉等过程中的不严格执法、律师活动的不依法接待、征地迁移违法等也引起对整个制度的批判与冲击。
   2.从活动方式看

 

已经发生并较大可能采取的方式有:联署上书(同时是公开信)、集体上访、前赴后继的维权律师——律师维权、跨省市“民运律师”的紧密合作、有冲突性活动时请外媒采访报道等。
   3.从个人层面看

 

中国渴望着剧变,这一时势必将吸引一个又一个律师站到风口浪尖,为中流砥柱,压制也罢、拘禁也罢,“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前赴后继,成就一代风流人物!

美国建国“国父”群体,过半数是律师!美国历届总统、历届国会议员,过半数是律师!

律师一旦关心政治,其素质将其推向政治家的方向!

不必恐惧于党国的硬实力。前苏联输在软件,而不是硬件!

 

2014年

来源:刘建安的博客

2015/08/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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