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沪杭磁悬浮:尊重民权的范例
惠铭生
多年来,有些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没有突出社会公民的主体性地位,缺乏对民意和民权的尊重,时时处处“长官意志”,谈发展往往强调经济利益而忽视民生权益,结果酿成了诸多恶果。
沪杭磁悬浮于去年3月通过国务院批准立项,工程预算超过350亿元,计划于2010年前建成。但因磁悬浮会产生辐射等问题,迫于百姓上访压力,24日,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证实,目前沪杭磁悬浮项目已经暂停。(5月27日《扬子晚报》)
沪杭磁悬浮,是一个备受海内外关注、且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的项目。从经济利益前景看,这个项目无疑对于以上海为中心的大都市建设,对于这个地区经济格局、旅游开发和投资等,都会有很大的影响。但恰恰是这个项目,自从有建设动议以来,便始终伴随着激烈的争论。其间,既有轮轨与磁悬浮的技术之争,也有成本与收益的经济合理性之争。不管是哪种争议,声音几乎都是来自于人大政协、政府机构或者学术界,民众的声音始终处于被忽视甚至忽略的尴尬境地。
因此上面那则新闻透露出的内容尤其令人振奋:此次导致沪杭磁悬浮暂停的原因,并非基于各领域“权威”之间的争议,而是来自一贯人轻言微的民众。正是由于群众的频频上访终于得到重视,才影响了政府对磁悬浮的决策,下决心暂停该项目。
正如有关专家所言,核磁污染甚至要经过几代人才能显现出来。核磁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具有累加效应,能从基因上改变人的各种机能,从而使人患上一些奇怪而难以治疗的疾病。为了防止核磁污染,德国规定磁悬浮两侧有300米的防护带,但沪杭磁悬浮轨道无论是目前计划还是长远规划,都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标准;甚至经过闵行区路线的“居民防护带”竟然只有区区22.5米,防护距离“缩水”严重。没有人愿意为了一个宏大的经济计划而成为“小白鼠”,为了维护自己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命健康,老百姓当然会上访,而且会迫不及待地上访。
多年来,有些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没有突出社会公民的主体性地位,缺乏对民意和民权的尊重,时时处处“长官意志”,谈发展往往强调经济利益而忽视民生权益,结果酿成了诸多恶果。比如,如国家禁止上马的、污染严重的项目屡屡上马,地方经济发展了,但环境却被破坏了,百姓生活环境恶化,整体生活质量下降——个别领导的意志实现了,民众的权利却被压抑、被忽略,民意不能表达,民权无法实现。类似事例可以说数不胜数、俯拾皆是。
当初,沪杭磁悬浮项目上马为何少有人考虑核磁污染对民众生命健康的危害?为何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和听取民意就匆忙立项?除此之外,全国各地到底有多少污染项目或者违背民意的项目上马?所有这些疑问,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民权的社会,民权的政府,为何不能体现民权意志;公众的权利和意志如何得到保障;由谁来监督“执政为民”的落实?这个问题恐怕再也不该回避了。
沪杭磁悬浮项目虽然是暂停,但这个暂停,是民权的觉醒,也是政府尊重民权的一个好范例。但愿这个范例能开创一个良好的开端:政府执政,应该充分尊重民意,奉民权为执政的目的与基础;否则,该否决的就否决,该暂停的就暂停。
原载燕赵都市报200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