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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泉:声援胡佳—-执政党才犯下了"颠覆国家政权罪" 呢!

时间:2007-12-30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声援胡佳:执政党才犯下了”颠覆国家政权罪” 呢! 

郭泉

   昨天( 2007 年 12 月 28 日)香港《南华早报》的记者通知我 ” 胡佳被逮捕” 。我说:” 我知道他 27 日下午就突然从 skype 上消失了,他所有的通讯工具都接不上。我知道他那里有情况了,但是没想到是逮捕。” 

   说实话,我百思不得其解。 32 岁的胡佳是中国最著名的帮助艾滋病患者维权的维权人士,经常到艾滋病的重灾区河南上蔡县等地为病患提供帮助,例如送钱、送衣服、送玩具等,深受艾滋病人和爱滋孤儿的爱戴。 

   胡佳的爱心活动,使中共当局感觉” 丢了脸” ,中共当局生怕胡佳揭露出的艾滋病在中国大地上迅速蔓延的情况,会破坏 ” 最伟大、最光荣、最正确” 的硕果仅存的社会主义制度的” 优越性” ,而经常把胡佳抓起来,一关就是一个月;中共警察们还时常殴打胡佳,享受拳头打在肉体上的快感。连胡佳的爱人金燕在医院生孩子,胡佳去送饮食,警察先生们都惟恐饭盒里送的有关艾滋病患者的情报,在医院门口殴打可怜的胡佳先生。 

   但是,说胡佳被逮捕,这实在把我闹胡涂了。我实在想不到这样一个被中共当局任意欺凌的老实厚道的帮助艾滋病患者维权的维权人士,竟然中共当局也能找出罪名来逮捕他。晚上上网,我看到《胡佳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我不禁笑起来,笑出了眼泪。 

   首先,我要祝贺胡佳同志终于从帮助艾滋病患者维权的维权英雄成长为民主革命英雄了。这个过程他走了很多年。

   其次,我也要感谢中共当局让中国的人民英雄越来越多了。 

   说实话,我真不知道胡佳有过什么颠覆国家政权的想法。他最多只是和我一样反对专制而已。我记得他评价过我的《21世纪全民和平民主革命的新形式》(在家革命)。他说,” 郭泉教授倡导的全民在家革命新形式,如果我们真正落实好,别说七天,估计两天专制就垮了。” 他的评论是正确的,因为我计算过,如果真正落实好,全国一天的损失会达到几百亿。 
   但是,就是他对我的这个评论也不至于被以 ” 颠覆国家政权罪” 的名义逮捕呀。 

   下面我们要来谈谈” 颠覆国家政权罪” 这个很有意思的话题了。那么什么才叫国家政权呢?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中国的国家政权。也就是说,中国的国家政权是由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两个部分组成的,与共产党无关。所以,一说到” 颠覆国家政权罪” ,往往有人马上认为反对共产党就是 ” 颠覆国家政权罪” ,是完全不正确的。 

   其实根据中国《刑法》反对中共并不构成任何罪名。宪法虽然规定了中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二是坚持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四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但是” 颠覆国家政权罪” 只是指反对后两项,即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也就是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与是否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否坚持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根本没有关系。 

   那么什么才叫人民民主专政呢?很显然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即人民有权选择执政党。 

   那么什么才叫社会主义制度呢?很显然,人民共同致富,全民福利的社会制度才叫社会主义制度。 

   于是,我们也就清楚了,我和我的老友荆楚先生以及胡佳先生是在反对一党专制、反对经济压迫、提倡全民福利的,这恰恰是在要求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制度。这种爱祖国爱人民的高尚行为,立即得到了广大中国人民的爱戴和支持。 

   而那些提倡和捍卫一党专制、经济垄断的集权统治者才犯了 ” 颠覆国家政权罪” 呢!

转载自《独立评论》 200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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