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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我要立案日记(27):我们的行动在创造历史

时间:2010-09-14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我要立案日记(27):我们的行动在创造历史

冯正虎

   今天是9月30日周四,法院上班。我又一次跨进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立案庭的门槛,继续我要立案。自8月31日起至今,我已第21天在法院静坐,维护公民诉权。我顺利完成与司法不作为恶习作斗争的第一阶段工作目标。

   截止今天9月30日,就上海市民冯正虎一人的上海法院司法不作为天数已达:4924天。其中上海第二中级法院司法不作为3651天,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司法不作为 160天,浦东新区法院司法不作为1013天。 

   8月3日发表《我要立案》的呼吁书,8月19日在上海第二中级法院提出“我要立案”的请求,8月31日开始天天静坐法院(除周六、周日、国定节日),截止今天9月30日我已为消除中国司法不作为的违法恶习持续奋斗了59天。 

   每天我都公告上述几条重复不变的文字,唯有数字是不断增加的,就像上海世博会开幕的倒计时,当然法院司法不作为的天数是顺计时。用我的执着精神与醒目数字来唤醒民众与官员的麻木,一个司法不作为的法院根本就不可能保证司法公正。

   上午在法院遇到来申诉的曲国良先生,他挂着牌子尤为醒目,一面毛主席头像,另一面温总理全身立像,配上最高指示,犹如一柄尚方宝剑。高举宪法,用钟馗扫鬼邪,这是百姓维权的正道。图:http://img.ly/2axp  http://img.ly/2axs  

   曲先生招牌的一面是毛泽东头像及文字:“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毛主席1954年9月27日讲话。图:  http://img.ly/2axv

   曲先生招牌的另一面是温总理高举宪法的图像及文字:“一是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四是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要在群众中宣传普及;五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图:http://img.ly/2axx  

   曲先生的故事。1968年其私房缴公,1974年其母亲要拿回私产被判为“强占公房”罪(依据保护社会主义财产原则),1994年其母亲赢了诉讼要回私产(依据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原则),现在他要用94年的判决来推翻74年的判决为已故母亲平反昭雪。

   我们的行动在创造历史,我们的文章在记载历史。我创造了一个月天天(除法院关门日)静坐法院、维护诉权的中国记录,这是上海法院司法不作为的铁证;我连续写了27篇《我要立案日记》记载了这段历史。RT @EnochLu: @fzhenghu 冯先生现在也是公民记者了。

   我独自一人每天从复旦大学附近的居住地到中山北路共和新路交叉口附近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往返乘地铁2小时,重复去做一件意义重大的简单小事:静坐法院,我要立案,维护诉权。每天忍受无赖,排除干扰,专心致志,按部就班,以柔制刚,以理服人,护宪维权。

   三年前我开始关注中国司法不作为的问题。《督察简报》2007年第4 期、第5期发表文章《剥夺公民诉权的上海法院》、《法官,请您保持法官的尊严—-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的亲历记》http://is.gd/fClFs  《司法不作为的社会没有和谐—–上访上海法院、检察院的纪实》 http://is.gd/fClMN  

   “我要回国”的东京成田机场事件,轰动全世界,大家都知道。但在成田机场92天之前,我已默默奋斗了五个月,尤其第一、二个月我每周回国闯关,连闯7次,历尽磨难,奠定成功基础。如果类比的话,“我要立案”行动刚刚拉开序幕,已顺利完成了“每周回国闯关”的阶段。

   “我要立案”行动的目标与方式,是以个人要求立案、维护诉权为出发点,最终消除中国法院司法不作为的恶习,保障所有公民的诉权,维护法律与法官的尊严,保证司法公正,“使人们在生活中有安全感,对国家的发展有信心。”(温家宝)

   收到崔卫平赠送的译作,但尚未阅读,国庆节假日有时间好好学习。RT @skyweimo 在看波兰米奇尼克《通往公民社会》:不搞阴谋论,公开真实,行动,不必为明天革命夺权再建设,而是立即为美好的今天去做事,自建公民社会,滚雪球式发展。@fzhenghu 算是好实践。

2010年9月30日

附录:

一、上海法院的司法不作为4924天的明细账(截至9月30日)
1. 就不服行政拘留的案由状告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案(723天)
2. 就非法绑架拘禁的案由状告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的行政诉讼案(462天)
3. 就非法软禁公民的案由状告上海市公安局的行政诉讼案(628天)
4. 就护宪维权网被封的案由状告上海方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案(1276天)
5. 就天伦咨询网被封的案由状告新网公司的民事诉讼案(662天)
6. 就非法禁止公民出境的案由状告中国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行政诉讼案(748天)
7. 就非法禁止公民入境回国的案由状告中国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行政诉讼案(265天)
8. 就作者无权出版自己作品《日本企业》的案由状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行政申诉案(160天) 
  

二、上海法院的询问电话
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电话:021- 63080000转立案庭或院长
2.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电话:021-56700000转立案庭或院长
3.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电话:021-34254567转立案庭或院长
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电话:021-38794518转立案庭或院长

三、冯正虎的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
手机:13524687100
电话:021-55225958
E-mail: fzh999net@gmail.com
推特:http://twitter.com/fzhenghu    
http://fzh999.net

四、“我要立案”文化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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