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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瑛律师酷刑国家赔偿案第二次开庭 律师退庭抗议控告

时间:2015-09-19 13:47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蔡瑛律师酷刑国家赔偿案第二次开庭 律师退庭抗议控告

作者:辛云

2015年9月18日,湖南维权律师蔡瑛因遭受酷刑申请国家赔偿案第二次在益阳市中级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但法院在法庭有位置明显空置的情况下,却只准15位公民参与旁听,致使前往围观的大半公民不能进入法庭。

 

长沙陈文忠老师说:“蔡瑛律师申请国赔案今天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第二次召开听证会。法院在法庭位置明显空置的情况下,坚持只给15个旁听证限制旁听。目的何在?怕什么?为什么要与当下倡导的司法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相关规定悖逆?”

成功进入法庭参与旁听的湖南公民周周煮粥也说:“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蔡瑛律师申请国赔案第二次听证会在湖南益阳中院进行中,本人走过两重严格安检和两次登记身份证后进入法庭旁听,法庭尚有一半空位,但法庭进口处却告知只有十五个名额,令大部分前来旁听的公民朋友被拦在神圣的法律之外。目前控辨双方正在激烈进行中,蔡瑛律师措辞铿锵有力义正言辞!”

在庭审中质询各种酷刑的手法,周周煮粥发出信息说:“法庭正在质证监视居住中的吊吊椅问题,谁都知道被监视居住是咋回事,各种酷刑是标准手法,其实法官也好检察官也罢,只要是公务员都知道监视居住类同于双规,双规则是公务人员最害怕的打压手段,而当下公检法人员在努力规避抵赖曾经实施的监视居住这种反人性酷刑,可笑也不算,好笑也不是,应该是可悲!”

中午12点多休庭之后,下午三点继续开庭,然而由于益阳市、沅江市检察院拒绝提交证据以及证人无一出庭,代理律师退庭抗议。張磊律師说:“鉴于益阳中院已书面通知益阳市、沅江市检察院提交证据而检方拒不提交、书面通知五名证人出庭但无一人出庭且不说明任何理由,而听证法庭在法庭权威受到检察院、证人如此藐视的情况下不采取措施而一味想完成听证程序,蔡瑛律师为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愤而退会抗议。”

2012年7月30日至10月23日,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湖南律师蔡瑛被益阳检察机关采取指定场所监视居住措施秘密羁押于沅江市检察院院内的“豪门宾馆”、酷刑审讯87天。在监视居住期间,会见权得不到保障,遭受办案人员的侮辱、咒骂、威逼利诱、长时间吹空调、5天5夜连续坐吊吊椅等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2012年10月12日,蔡瑛律师从“豪门宾馆”冒死递出的一封“囚律求救信”在互联网曝光。求救信纸张残缺、字迹模糊,但内容清楚、细致,字里行间表现出来的悲恸、不屈、绝望以及对益阳检察机关审讯细节最一手的描述,震撼了几乎所有看到的人!

当时的维权巨擘杨金柱振臂高呼,山东维权律师李金星号召成立全国律师观察团,一夜之间,数十位与蔡瑛素不相识的同仁整装待发,决定立即赶赴益阳,声援蔡瑛,围观益阳司法!

2012年10月23日,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以及湖南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的监督过问下,益阳检察机关无条件释放蔡瑛。2013年1月11日,主动撤销案件;8月5日,以“立案草率”向蔡瑛律师赔礼道歉。

2015年1月8日,蔡瑛律师提出国家赔偿要求,益阳、沅江两级检察院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虽然对其(蔡瑛)人身自由造成了一定的限制,但没有对其精神造成严重损害”为由,不予赔偿。蔡瑛律师不服,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015年8月14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蔡瑛律师酷刑国赔案举行第一次公开质证。质证会上,基本案情逐渐浮现:司法人员不满“刺头律师”伺机报复,法院、政法委、检察院多部门领导集体决定“先关后审”蔡瑛,设立黑监狱长期关押制造“铁案”,“求救信”事发后继续欺上瞒下,明明是集体迫害律师,却欺骗湖南省检察院“草率立案”!

事情越明朗就越令人愤怒!整个益阳司法体系,竟然形成了“制造假案”一条龙!法院提供律师犯罪的虚假线索司法移送,政法委以上级身份批示严查,检察机关寻找证人补造“立案证据”,公安装聋作哑在“黑监狱”配合执行监视居住!这样的司法体系难道不比黑社会更可怕、更反动!

更为嚣张的是,在质证会召开前两天,复议机关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然从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听证案卷中抽走多达38页的书证(页码为34—71),这部分证据,足以证明益阳司法系统多年构陷蔡瑛的事实!益阳检察院藏匿证据,阻止人民法院查明事实,违背最基本的司法伦理!

对此,蔡瑛律师已提出严重控告,要求人民法院责令检察机关交回。9月2日,蔡瑛律师就此事情再次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承办法官李俊敏。得知,益阳市检察院根本未予理睬,证据也未交回。蔡瑛认为,事态紧迫,必须预防检察机关毁灭重要证据!

9月18日的第二次开庭,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北京同翎正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接受中国维权律师网的指派,将与湖南晶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金石共同担任蔡瑛律师国赔案代理人,出席听证会。山东舒向新律师特意从济南赶赴益阳参与旁听。

上述三位代理律师,均对蔡瑛律师酷刑国赔案高度关注。2014年5月,李方平律师曾亲自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协助蔡瑛律师进行举报控告。张磊律师,系蔡瑛律师酷刑国赔案的第一代理人,全程参与了蔡瑛律师酷刑国赔申请工作,组织召开了蔡瑛律师国赔案件研讨会;2015年2月,张磊律师还亲自到沅江豪门宾馆勘察了羁押现场。陈金石律师,担任蔡瑛律师代理人参加了酷刑国赔案第一次质证会。

聂奇律师表示:“蔡瑛律师被监视居住,实则是被非法关押,每天接受暗无天日的精神和肉体折磨,比在看守所羁押或监狱服刑有过之而无不及。依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可达6个月,任何一个人在接受这样漫长而残酷的审讯,有罪的人会招供,无罪的人为了保命也会胡乱招供,人进去就很难清白的出来,冤案就是这么制造出来的,万一有人确实无犯罪行为,就如本案的蔡瑛律师,顶住了压力,全身而退,但在要求对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的嫌疑人进行追责,对给其造成的损失要求国家赔偿时,总会有内部人员进行护短、包庇,不予追责,申请国家赔偿时,也会以《国家赔偿法》未将监视居住列为赔偿范围为由不予赔偿,办案人员如此违法办案, 却几乎不用承担责任,办案机关又多了一个办案的“法宝”。试想不仅是律师,任何一位公民面对如此的“监视居住”,又能否不被被逼成招,又能否全身而退。其实,支持蔡瑛律师就是支持我们自己,今天我们不站出来,明天我们将站不出来。蔡瑛律师在听证会上也明确的讲明了这次要求国赔的目的,不是一定要陪多少钱,而是要通过个案来推动司法公正。蔡瑛律师国赔案,对于消除冤案产生的土壤、堵住司法漏洞,推动司法制度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旦追责成功或获得赔偿,以后办案机关将不得不考虑违法办案的 成本,不得不考虑能否承受得起,有利于推动办案机关依法办案。”

 

来源:参与(www.cany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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