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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庭审150件行政案件的荒唐闹剧

时间:2016-07-04 07:01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记孙敬沪副院长等法官非法禁止冯正虎出庭代理诉讼引起的违法审判

2016年6月28日上午9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50位起诉人起诉闵行区政府由征地拆迁引起的信息公开案,共计150件行政案件,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

之前,一中院行政庭约谈原告黄尧年。黄尧年向行政庭姚佐莲法官表示:“如果法院认为合并开庭,每次只能合并5人,分十批开庭,根据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院的庭审先例,当事人会接受的。“但是,姚法官表示:法院已定下6月28日上午全部合并一次开庭。黄尧年当场回答:“50位原告很难接受,而自己一人也不能代表其他当事人。”姚法官很强势,当场拿出印好的50张传票、50张《简易程序审理通知书》交给黄尧年,并告知:“法官很忙,你们要配合法院,法院决定的事是很难拒绝的。”

6月28日清晨,作为原告的莘庄失地农民冒雨从莘庄工业区赶往一中院,在雨中等待法院开门。8:30许,孙敬沪副院长来到安检口亲自把关。今天安检口增加了保安,入口处有一名法院行政人员查看传票和代理人手续后,方能由保安放行安检。孙副院长指挥行政人员不让50位起诉当事人委托的公民代理人冯正虎进入安检。八十五岁高龄的老人朱仁昌、朱友堂因生病无法亲自去法院诉讼,仅委托了冯正虎一人代理,若冯正虎无法进入法庭,他俩的诉权也要丧失了。

9:00之前,10位原告及38位因故缺席而委托的原告亲属代理人已来到第二十一法庭就坐。其中,黄尧年、乔纪花最后通过安检,看到孙副院长站在挂有一中院牌子的台阶上,就向孙副院长提出抗议,质问法院为什么不放冯正虎进来,并出示社区推荐函(居委会鲜红大印格外耀眼),还出示了冯正虎(2011)崇民-(民)初字第3056号案件判决书,孙副院长看了一眼说:“这是2011年的事,现在不一样了。”黄尧年、乔纪花追问:“什么不一样了?” 孙副院长表示:“冯正虎不能做代理人,其他任何人都可以代理,你们为什么叫冯正虎做代理人?可以让赵迪迪做代理。”乔纪花回答:“你们法院安排赵迪迪同一天上午开庭,并表示不能给他调换开庭时间。” 孙副院长说道:“让赵迪迪那边不要开庭了,参加你们的开庭。”黄尧年回答:“今天50位原告已委托和推荐冯正虎,不可能更改的。” 孙副院长还讲到:“冯正虎是不一样的,……。”由于电梯中其他人说话太吵了, 孙副院长没有说不一样的原因。

第二十一法庭原告席只有四个座位,被告席上有五个席位。被告区政府来了3名工作人员在法警保安保护下大摇大摆坐上被告席,而10名原告当事人及其他38名原告的亲属代理人却被安排坐在旁听席上。被告与原告的地位极不公平。这不是行政庭审,而成了刑事审判一样,检察官开庭前坐在台上,等开庭后再把罪犯一个一个押(传唤)上台。

书记员来到旁听席核对受托人身份信息等,遭到全体当事人和受托人的抗议,抗议法院违反法律规定和传票注意事项第3条第(三)项“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团体推荐的公民”规定,不让50位原告委托的共同代理人冯正虎出庭诉讼150件行政案件的司法行为是违法的。孙敬沪副院长、行政庭长岳婷婷多次来到旁听席,二位法院领导不肯听当事人及其受托人控告法庭开庭程序违法,反而大声要求到庭的48名起诉人安静,服从法庭开庭。

9:30许,书记员高声“起立”,旁听席上48位原告当事人及其受托人无一人起立。审判员、书记员及被告代理人孤单地站在法庭上,过了几分钟后法官看到被告站着问的难堪局面示意坐下。以前,原告方的48人过去多次参加开庭及旁听,都是自觉起立,这次庭审的开庭、闭庭没有一人起立,表达了民意。法官不尊重法律,不守护法庭的庄严,不尊重原告方做人的尊严,人民群众为什么要对不守法的法官表达尊重呢?原告方的二次不起立, 表达了原告的严重抗议。

由于孙副院长不准许冯正虎进入法院为50位原告委托人出庭代理诉讼,那些只知道理而大字不识、不懂法律条款的老农民,看不见冯正虎,急得大叫,有的抗议,有的悲愤而痛哭。孙副院长在旁主持,岳庭长配合,姚佐莲法官独唱,法庭强行开庭,只传唤一位原告当事人黄尧年上原告席。

法庭里乱哄哄的,黄尧年举手示意听不见,姚法官来到黄尧年的原告席旁,黄尧年手指“传票”的注意事项:“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团体推荐公民”,并提交冯正虎代理出庭胜诉的判决书给姚法官看。姚法官看了,走回审判席。在抗议声浪充满的法庭上, 黄尧年多次示意听不清,最后举起“申请回避”字样向姚法官表达,要求违法的法官回避。姚法官只当不见,也不叫法警传给她。

整个法庭上,只听到姚法官叫,也不知道讲什么,从9点半到11点多一波又一波的原告抗议声。最后,法官让原告在庭审笔录上签字,黄尧年看了很气愤,庭审笔录与庭审事实不符,不是原告拒绝答复,而是乱哄哄的法庭根本听不清法官说什么,无法回答。黄尧年在庭审笔录上写下庭审事实,并提出控告法官违反审判程序、非法剥夺原告诉讼代理权的意见。

黄尧年签字时,旁听席上传来其他四十七位原告及其受托人的呼声:“黄尧年不能签字,不能代表我们乱签!我们没授权,也不承认今天的开庭!” 在庭审笔录上,原告黄尧年仅代表自己一人签字。

原告的受托人马菊花愤怒在笔录写上司法不公、杨乃武小白菜告状难的字句,还没有签完名字就被警察拉出法庭。四十多名警察保安,内外围住法庭,企图迫使每人签字后放行,制造庭审合法依据,但是原告方其余47人坚决抵制,决不屈服,没有人签字。

50位失地农民起诉的150件行政案,看起来涉及宅基地、承包地征用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纠纷案,其实是涉及被告闵行区政府违法征地、侵占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幕和真相。所以政府十分紧张,依靠政府吃喝的法院不得不维护政府的利益,袒护政府的违法行政。法院副院长亲自上阵保驾,不惜违法压制原告,行政庭长也跟着抛头露面、精心布局。

司法改革怎么越改越退步?同样是我们50位原告,2015年5月份诉上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49个案件,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审理四天八场开庭庭审;2015年11月诉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信息公开一案50个案件,闵行法院安排审理三天九场庭审;而现在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150件案件,安排15分钟一场庭审,吵吵闹闹用了二个小时。再这样改革下去,庭审做做样子也免了,法院可以关门,要什么法官审判,领导一句话定论更有效率。

今天,孙敬沪副院长导演的庭审闹剧,擦亮了莘庄失地农民的眼睛,也让中国民众大开眼界。国家主席习近平讲依法治国,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讲改变“信访不信法”的局面,都成了一句空话。法官不信法,还会有谁信法?司法改革让每一件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审理的理想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所作所为相差甚远。

为了维护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公民诉讼代理权,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我们50位原告当事人必定向人大常委会、上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控告,也向北京最高当局提出控告,追究司法官员及法官的违法责任。

原告当事人及受托人代表(上海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

乔纪花(18217297506)、黄尧年(18321327550)、

周翠华(15026837893)、朱国美(15002168158)、

周锦南(15000663711)、张雪英(18317016270)

孙翠芳(18964314769)、李秀英(13585835921)

庄秀珍(13641638267)、周海琴(18049916025)

张笑琴(15921483365)

2016年7月1日

图一、庭审后原告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在一中院留影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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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50位原告的授权委托书(例举朱友堂的,其他49张位仅姓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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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50位原告所在社区的推荐函(例举朱友堂的,其他49张仅姓名与案号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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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50位原告的传票(例举朱友堂的,其他49张仅姓名与案号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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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冯正虎2011年在上海法院任公民诉讼代理人胜诉的判决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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