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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钟:八大能,为何十八大不能?

时间:2013-03-27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八大能,为何十八大不能?
                                                金钟
   
   
   【请看这张八大的会场照片,没有领袖像、没有党徽、没有大会横标、甚至没有一杆红旗——这就是1956年中共八大!但是八大是中共历史上最有进步价值的开得最好的党代会。八大理论上的成就,既有历史教训的印证,也是第一代中共元老的集体智慧,没有丝毫西方势力的影响。回到八大,是十八大政改最方便易行的借鉴。】
   
    
   促十八大政改,甚嚣尘上。从胡温习最高层的「推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话,到中央级学者、教授吴敬琏、公方彬、许耀桐发表具体议题,指党大官大,要求依法治国。解释政改迟迟未动原因「不是惧怕民主,而是缘于理论准备不足」。其实中共政改现存的主要问题,早在五十年前的八大已作出示范。
   
   所谓「理论准备不足」,就是中共没有一套有说服力的理论,解释今天体制的合理性与弊病,改革自然就缺乏理据。对于一个以重视「理论武装」发达的共产党而言,这是一种非常异端的状态。不久前的回到「新民主主义」已经破产。十八大临近,理论的贫乏显而易见。
   
   本文提出借鉴中共八大的政治经验,是基于多年的研究与建言。也感到大陆有不少同道。
   
   「回到八大」——是基于政治上的安全性与可行性的考虑。八大理论上的成就,既有历史教训的印证,也是第一代中共元老的集体智慧,没有丝毫西方势力的影响。当然,八大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尤其在经济路线方面。
   
   中共八大于一九五六年九月在北京举行。「八大学」数据丰富而具权威价值,本文谨据有关党章、宪法的几个重点加以陈述:
    
   一、宣布阶级斗争结束——共产党的理论、路线与政策最要害的出发点便是「阶级斗争」。从马克思到毛邓,甚至到今日中共党章、中国宪法,仍强调「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的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中共视六四学潮、零八宪章、甚至民主社会主义思潮都是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的反映。肯定阶级斗争,也就少不了其手段:专政。以前叫「无产阶级专政」,现在叫「人民民主专政」。已载入庄严的宪法第一条。并被称为「国体」。
   
   八大怎么说?刘少奇的政治报告中宣布:「中国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已经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除个别地区也已经消灭了。富农在消灭之中,民族资产阶级在向劳动者转变之中。」……革命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主要矛盾已是要建立先进工业国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不能满足人民经济文化需要的矛盾。毛泽东在批评斯大林时也说:「阶级斗争已经完结,还要继续阶级斗争,大批捕人杀人,这就是错误的根源。」
   
   刘少奇的政治报告非个人意见,是代表中共中央,毛亲自修改过二十一次,才定稿。宣布「敌对阶级已经消灭」,阶级斗争当然也就不存在了。没有阶级,何来阶级斗争?这是简单的逻辑。但是嗜杀好斗的毛很快就背叛八大决议,掀起一个又一个的所谓阶级斗争,直到文革,祸国殃民,连共产党也被斗得死去活来。毛死后,中共浩劫余生,否定文革,一九九九年将「反革命罪」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但「阶级斗争仍然存在」的条款还保留在党章和宪法中。承认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又将对违法份子的斗争说成是「阶级斗争」——这样明显的错误,十八大是不是要纠正?
   
   另一个相关提法「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保留在党章中,也是明显的谬误。这是毛鼓吹阶级斗争的附属部分,和法制观念格格不入。法治中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何来敌我、内外准则?
   
    「阶级斗争」是国际共运早已解决的理论困扰,中共保守至今,尚不愿割断顽瘤。
   
    二、不提毛和毛泽东思想——党史学者都知道,中共八大的决议和党章都没有提毛泽东之名和「毛泽东思想」。这并不是「非毛化」,而是时代潮流所趋。八大在苏共二十大之后同年召开,苏共批判斯大林独裁和血腥统治,震惊全世界,国际共运也深刻反省,引以为训。毛当时还不敢反苏,还认苏共老大哥,因此同意对「个人崇拜」的批判,邓小平八大修改党章报告特地作了论述。全党有共识。
   
    但是,毛又反其道而行之,在发动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失败造成大饥荒后,为洗脱数千万饿殍的罪责,竟利用周恩来、林彪大搞「造神」运动,发动文革,个人独裁达到史无前例的程度,最后在天怒人怨中死去。
   
    中共吸取毛独裁的惨痛教训,至今在党章中保留一条「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第二章)。但实际上又在重复历史的错误,不仅不清算毛的滔天罪行,建毛堂、树毛像,继续进行多种形式的崇毛活动,扭曲历史,继续宣扬「毛泽东思想」。更不可理喻的是,又掀起对邓小平、江泽民的个人崇拜,将邓名列入党章、宪法,江名列入党章。这是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进而吹捧邓、江、胡不伦不类的「理论」。意在制造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威。十八大怎样面对这历史的大倒车?
   
    三、共产党的法律地位——这是「党政分开」的老问题。基于文革的教训,一九八二年宪法没有提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八大也强调「党的一切主张的实现,都要通过人民群众在党领导下的自觉努力。」关于党外组织中的「党组」,规定其任务是「以团结非党干部,巩固法律,负责实现党的政策与决议。」提法比较含糊。赵紫阳时代启动政改的第一步就是「党政分开」,提出过取消「党组」等主张。
   
    可是现行党章(四十六条)明文规定「在中央国家政府及人民团体组织中的党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这既违反党纲规定的「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也违反宪法。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个第五条,是非常权威地确定了中国必须实行「党政分开」。然而党章却明文规定党要「决定」国家所有机构团体的「重大问题」。党章公然如此违宪,当然没有人敢于追究,但是十八大应不应该修改党章的有关条文?
   
    此例显示中共以党代政、凌驾于宪政之上,已是明目张胆的行为。而事实上,造成这个一党专政的国家两套权力和行政系统,已是当代国家制度的一大奇闻,如此愚不可及的政治体制奉行数十年,竟无一人大代表、党代表提出质疑,而老百姓更视为天经地义。无论省市县、企业工厂,两套班子,书记挂帅。……既然一党包办执政,何不党政一体,节省大笔行政开支(有统计显示中国行政开支按国民负担比,已超过日本十倍、美国两倍)?
   
    
     四、共产党的阶级性质——众所周知,有一个来自马列的经典定义: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有些国家的共产党就叫「工人党」,共运很在乎党的阶级基础。视工人阶级大公无私,而农民则是狭隘自私。中国是一个农民国家,斯大林因此一直不太信任中共,甚至谑称中共是人造奶油式的不是真正的共产党(此说值得另议)。究竟中共的阶级组成如何?
   
    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修改党章报告中透露,工人党员占百分之十四,农民党员占百分之六十九。打那以后,中共党代会从来不公布党员的阶级比重。到二○○九年,中组部公布一份党员统计:至二○○八年底,党员共有七,五九三万人,其中百分比:农民三十一%、工人九点七%,其它包括技术、管理人员二十二%、党政人员八%、退休人员十九%。说明八大后五十年,中共的工人成分不增反减,已低于百分之十。
   
    江泽民当权时提出「三个代表」,并声称资本家也可以入党。十六大党章作出相应修改:说中共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党员条件上,除了工农兵知外,加上「其它社会阶层」,革命分子也改称为「先进分子」。——很明显这是「离经叛道」的修改,和当年赫鲁晓夫宣称苏共已是「全民党」并无二致。
   
    对此,当然可以给予肯定。当代社会的发展,早已不是马列时代,工人阶级绝对不代表社会(革命)的先进力量。有统计说中国工人阶级的主体已是一亿多进城的农民工,而他们各方面的状况都不是先进的云云。
   
    问题在于,中共党章仍然强调中共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就和上述修改相矛盾,造成文字上明显的疏漏。十八大对此会有怎样的交代?(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手法,已是中国特色的时尚,也许难以苛求。)
   
      
    五、共产党的财政来源——这是接下来必须提出的问题。查中共党章,一九四五年四月在延安举行的中共七大党章之最后一章「经费」,有两条规定说明党的经费来源,包括党员缴纳之党费、党管企业收入与党外捐助等。但到一九五六年八大修改党章时,完全取消了「经费」这一章,邓小平作修改党章报告时,也只字不提此事,显有其敏感和尴尬之处。
   
    可想而知,打下江山后,做了全国大地主,民脂民膏岂有不吃之理?毛泽东当时曾决定: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统统吃国家的,不搞党产,有饭大家吃。」但白吃还是黑吃?实属难题。中共智者能人不少,竟没有找到一个可以公告天下的办法。今日党员已八千万,吃党饭的官吏占几成?据二○○八年国家统计局数字,党政机关人员一千二百五十万,其中中共机关五十六万人。国新办二○○九年中国人权中的白皮书透露,官员人数二千七百万,另有党政事业单位职工二千八百万,故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共计五千余万人需要财政供养。粗略估计仅薪金一项,党系统的开支每年可达数千亿元。
   
    这个因循数十年的议题,兹事体大,和一党制的存亡相关。让十八大解决,恐怕是强人之难。但应列入备忘录,以供制定《政党法》时参考。
   
     六,党代会必须设立大会发言议程——任何有效的政治制度的实施,都要落脚在一定的程序和规范上,民主法治社会更为讲究,人治社会也不能天天朝令夕改。中共社会之混乱、问题之多,仅以宪法而言,便有三次修宪,面目全非,等同重新制宪,离谱之至。党代会的开法,属于程序层面。笔者多次推崇八大议程是最具合理性的一次大会。
   
    最关键之点在于会议代表的民意如何得到最充份的表达和交流。八大采取接近各国议会通行的大会发言,使讨论有全体代表直接沟通之效果。八大正式代表一千零二十六人,列席一○七人。代表一千零七十万党员。大会开了十三天,有六十八人大会发言,四十五人书面发言。除报告、致贺、选举外,大会基本上以大会形式进行(分组会议只是辅助形式)。虽然不可能进行西方议会式的「辩论」,但至少有一百多名重要的发言为每个代表直接所知。另外有五十余个外国党代表团出席,他们也有大会发言。
   
    但是随着毛泽东集权统治的逐步升级,这种以大会发言为主的会议形式被取消殆尽,直至今日。所有的党大会,乃至人大政协,取而代之的形式是主题报告,然后分组讨论,各组之间的交流靠会议简报互相传阅,最后大会一个总结交代了事。
   
    据不少代表反映,我们也可想见,这种数十个小组的分组讨论,完全不能形成大会的全面交流,很多代表的意见根本上不了简报,也就消失在小组会上。甚至让各组派代表作一次大会发言交流,也从来没有安排过。
   
    可以断言,这种代表大会的形式,就是以化整为零的手段,扼杀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代表大会的实质权力,使「民主集中制」名存实亡,只剩下极少数人对大会的把持、操纵与垄断。即便是政治上大有起色的中共十三大(一九八七),也是以这样高度集权方式召开,笔者当年曾有文章《赵紫阳一言堂大会》予以痛批。
   
    可惜,时至今日,不仅统治集团我行我素,惟我独尊,中外评论界也麻木不仁。请诸位设想,开启大会发言将会带来何种议政气象,而做到这一点,并不是照抄议会民主,是中共第一代群英聚会的八大已经实践过的经验。有道是,没有民主的形式就没有民主的内容。
   
    至于邀请外国共党出席大会,八大之后也成为绝响,那是毛孤意推行反苏政策而自绝于国际共运主流的结果,不说也罢。
   
    
   
   
   
    今天中外传媒无不津津乐道,中共十八大人事一个又一个名单。同行们心中有数,不过是苦中作乐而已,因为无论是团派还是太子派、胡温还是习李,他们谋求的权力班子的方式,都是严重违背中共党章规定的组织原则:「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由选举产生。」政治局常委,应该是十八大闭幕之后的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他们的选举往往不是一致通过,就是高票通过。幕后包办,有集中,无民主。一代又一代自命不凡的领导核心们,巧言令色为秘密操盘私相授受的权力辩护。
   
    一言以蔽之,中共政治体制改革,涉及的理论与实际问题实在太多太大,而且积重难返,要求改革者的远见与魄力越来越高,天将降大任于斯者,何在?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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