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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司法者应当拒绝参与对郭飞雄先生的迫害

时间:2007-11-18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编者按】
    正当郭飞雄先生入狱一周年之际,冯正虎用邮政特快专递(EMS:ER827746380CN、ER827746376CN)分别致函负责承办郭飞雄案的检察官潘东及法官梁昊、张浩,告诫司法者应当拒绝参与对郭飞雄先生的迫害,不要重演上海7年前的悲剧,现在停止对郭飞雄的迫害还来得及。如果还要继续制造冤案,这是知法犯法。所有参与制造冤案的人都会受到法律追究,不仅是断送个人的政治前程或职业,而且故意犯罪的人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这些不是来世报应,也不是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是马上会到来的现实。

潘东检察官:

    您好。

    寄上《督察简报》(上海版)第3期一份,请查阅,并转送您的领导。
我们的简报是报送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人大常委一级领导以及中央领导,广州不属我们送发的范围,但是本期刊登的冤案与广州司法部门正在制造的郭飞雄(杨茂东)冤案是相似的,故特此寄上,作为警示。

    我不论述迫害郭飞雄先生的背后原因是什么,或许是政治因素,但现在起诉郭飞雄有罪的是“非法经营罪”,表明郭飞雄的案件与政治无关,涉及到公民行使出版自由权利的问题。郭飞雄是否有罪,请您们读一下本期简报的文章《中国公民行使出版自由权利的惩罚》。

    现在中央及上海正在想方设法去解决冯正虎的冤案,消除上海的耻辱,刷新中国的人权纪录。但是,您们却在固步自封,不看清形势,居然还在翻版上海7年前的冤案,让广东蒙上最大的耻辱,给党中央制造麻烦。

    您们对抗的不是郭飞雄,他是一介文人,没有抗争力。您们把郭飞雄行使出版自由权利的合法行为定罪为“非法经营”,就是制造冤案。您们的做法是与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的政治路线与法治理念相对抗,与中国的民意相对抗,与中国的宪法法律相对抗。您们应当认真读一读莫少平、胡啸律师的辩护词,他们不仅仅是为郭飞雄作无罪辩护,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为您们、为广州市、为广东省、为中国避免出现一个新的冤案,坚守中国的宪法法律。

    现在停止对郭飞雄的迫害还来得及。最多是警方违法的人受到处理,但可以保全检察院、法院的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权威。政治的问题应当用政治的方式去解决,不能滥用司法权。法律是双刃的剑,权势者可以滥用它杀人,结果自己也会被它所杀。

    您们现在已经明白真相了,如果还要继续制造冤案,这是知法犯法。或许郭飞雄会被判刑,但他不久就会平反出狱。所有参与制造冤案的人都会受到法律追究,不仅是断送个人的政治前程或职业,而且故意犯罪的人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这些不是来世报应,也不是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是马上会到来的现实。您们已经看到上海权倾一时的权势者正在一个一个的下台入狱。

    我希望您及所有广州的司法人员应当拒绝参与对郭飞雄先生的迫害,为了您自己、为了您的家庭、为了检察官、法官的声誉与神圣职业、为了广东的司法公正、为了广东的社会和谐,必须坚守宪法法律,宣判郭飞雄无罪。让他妻子张青能接回丈夫,让孩子有父亲相处一起的生活,郭飞雄一家的团聚也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

        此致

    敬意

上海市民:

             冯正虎

2007年9月7日上海仁和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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