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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彪:打死挖个坑埋了!

时间:2010-12-29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打死挖个坑埋了!

滕彪

   话说冬至刚过,北京城冷风刺骨。我琢磨,什么是比冬天还冷的东西呢?很快答案找上门来了。

   2010年12月23日晚,我在西直门和飘香、许志永、张永攀聊天。飘香和我10月27日从丹东办冷国权案回到北京就被秘密绑架,一直失踪,直到12月20日才被释放。绑架者当然是国保警察了。我让她把被绑架被失踪过程详细写出来。我们这个时代需要更多的见证文字。

   之后与张永攀说,去看看范亚峰的妈妈,再去江天勇那里。前一天与范亚峰博士联系过,他被严密软禁、信息完全被隔绝,和他见面已经不可能。但他说他的妈妈晚上自己住,我就准备去看望一下。

   由于以前常去,我很熟悉地址。我和永攀进了单元门,感觉后面有人跟上楼。见我们去三楼,一年轻保安问:去找谁?我们说,看朋友。他赶紧喊人上来。

   我们敲门进了屋,见到亚峰妈妈,那保安也跟进来。一个便衣马上也跟着闯进来。

   那便衣(估计是国保)非常蛮横傲慢,要看我们身份证。我大声质问:你们什么人?怎么没经同意就私闯民宅?

   那便衣说:“我是警察,我们要查身份证。”

   “你是警察?拿出警官证。”

   “我说是就是。你们干什么的?”

   “你管得着吗?不拿警官证怎么证明你是警察?”

   此时形势已经不妙。我低头迅速发推,永攀给朋友打电话。此时大约八点半。

   便衣国保电话叫人增援。后来知道,此时我方援兵已经进入一级战备。

   来了两个警察。其中一个出示了警官证,我让永攀把警号、名字(时立刚)报告给后方推友。

   然后要查我们身份证。我说,根据身份证法第15条,你们现在不符合查身份证的法定条件。

   他说,我们是依据人民警察法对你进行盘查。我说,盘查针对的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我们来朋友家看朋友,你没权力盘问。

   争执了一小会儿,那便衣国保继续叫人,电话里说:拿手铐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更加不妙,我又发一条推。后来知道,我方援兵已经上路。

   我和亚峰妈妈交谈,那国保跟老人家说,你先回避。我火了:“你身份不明,随便闯入别人家,又要主人回避,违法不说,基本人情都没了!”

   “想明白点。少跟我讲法律。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共产党的地盘儿!”极其傲慢。

   我不理他,继续跟亚峰妈妈交谈。期间又与此国保争吵一两次。此国保企图对我动手,我心说:“素质,注意你的素质!”我警告他:“你连证件都没出示,没权力跟我说话,别碰我。” 他又莫名其妙来了句:“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中国!你们来了就别想走!”

   大约十五分钟后,大批警察来到。我正在卫生间,听到永攀被警察强行扭下楼去,场面非常混乱。那便衣猛砸卫生间门,门上的薄木板被砸漏了。我说我要上厕所!他说:不许上!继续砸门。我想尿也尿不出来了。他从被砸破的门洞伸手打开门闩,几个警察强行将我扭到门外,国保抢走了我的眼镜,我高度近视,啥也看不着喽!后来和警察不到一米远距离,连警号都看不清。

   我高声反抗,一群警察连推带扭,连扯带拽,将我弄下楼,推进警车里。永攀的眼镜、手机也都被抢了,在推搡中也被警察打了,手被抓了几道伤痕。一警察来抢我手机,我奋力反抗,他抢夺未遂。

   到了双榆树派出所。我说:“你们没有权力把我们带到派出所。警察法第九条你们也不是不清楚。”

   “你说说看?”

   “以下四种情况,警察可以把公民带到公安局盘问: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的。如果你们说查身份证呢,也要符合四种情况之一:1、有违法犯罪嫌疑;2、现场管制;3、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个法律你要说是全国人大或常委会制定那个法律的哪一条款。”这些东西我熟。

   “你就属于那身份不明的。”

   “可是法律规定的是‘有作案嫌疑并且身份不明的人’。我不属于有作案嫌疑的人。”

   由于越来越多的草泥马活学活用这两个法律条文与警察叫板较真儿,我从警察口中得知:他们对这两个法律的立法者恨之入骨。

   我和永攀被带到派出所一层不同的房间。一帮警察又来抢我手机。又一场肢体冲突。我兜里的全部东西全被掏出来。我抗议。七八个警察大声辱骂我。有两三个骂得最凶狠。京骂国骂黑话,一起都上了:“XXX!”“你妈X!”种种最难听的骂人话从四处喷射而来。

   我心想:这双榆树派出所是狼窝不成!但我身经百战,境界高深,多年修炼下来,早已练就物我两忘无敌大法。我可以做到怒目斥责但同时内心平静。陈犯云飞多次跟我说,跟他们别真生气。气伤肝,犯不上。我觉得这种精神值得众犯学习。又想起在流沙河家的讨论:“与流氓要不要讲道理?”我的结论是:和流氓也要讲道理。流氓不是天生的。流氓也未必永远是流氓。道理不光讲给流氓听,也将给众人听。和流氓不讲道理,也就和流氓区别不开了。

   一警察喝令我坐下,我一脚把椅子踢开。众警察一拥而上,扭胳膊、摁脑袋、掐脖子、推、抓、拽,非常粗暴地将我摁到。如果能调出当时摄像记录,肯定是非常滑稽、难度系数极高的人体变形。(过了一天后,臀部、右腿仍隐隐作痛,应该是此一回合留下的战果。)

   把我弄到另一房间,我在走廊里喊叫:我是教法律的,你们违不违法我很清楚。这样说,主要是让他们知道我是懂法律的大学老师,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使我少遭皮肉之苦。这话也说给隔壁的永攀和盘问永攀的警察听。

   几个警察把我挤到墙角,一人上来狠狠地拽我的领带(因为上午讲课,所以我系了领带),猛拽半天,终于拽断了,扔在地上。毛衣被撕出一个口子。警察们再次指着我鼻子破口大骂。又扬言:“这是什么地方?就打你了,你能怎么着?

   一警察把我摁在椅子上。他们见不得空椅子。

   感觉左手疼痛,一看,流了血。目见左手掌心有3cmx4cm血迹,正中有约1cm长表皮擦伤。小意思。

   一警察(后来听别人叫他徐平)问话,我不答,只说:你们无权讯问,打人骂人已经违法。我经过一系列喊叫和被运动,口干舌燥,不想说话,就闭目养神。就听他在一旁嘟囔:“你叫什么?有名字吗?来干什么的?”

   过了一段时间进来一警察,提到了我们是因为去范亚峰家被抓来的。这徐平一听,像打了鸡血一般,腾地跳将起来,嘟囔变成了咆哮,问话变成了咒骂和控诉:“原来是这样!这下子变成敌我矛盾了!XXX的,原来是看范亚峰!马勒戈壁的!这下子不用讲法律了!你他妈的也出不去了!你们这帮汉奸走狗!XXX!吃共产党的,拿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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