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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肖扬 首席大法官畅谈"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时间:2007-03-24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访肖扬 首席大法官畅谈”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新华网石家庄8月7日电 (记者田雨)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近日在就”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体制改革问题在河北进行调研。接触了大量生动、鲜活的司法实践后,首席大法官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内涵和意义的思考也不断深入。 

    8月7日,肖扬向新华社记者畅谈了他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思考和判断。 

    只有”公正”才是实现”胜败皆服”的灵丹妙药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当前和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肖扬开宗明义,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根本要求;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本质特征。公正与为民的有机结合,既符合司法工作的一般规律,也体现了人民司法的特殊规律,是衡量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准。 

    肖扬说,”为民”,不是单纯为哪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的全部司法活动,必须紧紧围绕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目标来展开,这是司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特有方式。 

    肖扬表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把”公正”与”为民”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司法成为全面的司法、协调的司法、”两个效果”相统一的司法,是在司法领域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形式。 

    北京法官宋鱼水的审判工作被群众评价为”胜败皆服”。对此,肖扬表示,对于司法而言,”胜败皆服”是一个非常高的标准,也是法官努力追求的最高境界。虽然诉讼的性质决定了司法难以做到使当事人”双赢”,但难以”双赢”并不意味着不能做到”胜败皆服”。只要司法实现了公正,赢了官司的固然”心服口服”,输了官司的照样”不得不服”。可是,如果司法不公,不仅输了官司的难以服判,赢了官司的也未必真心信服。 

    “公正,只有公正,才是实现’胜败皆服’的灵丹妙药。”肖扬说。 

    任何私心杂念都将影响裁判的公正 

    肖扬说,”一心为民”是法官应该具有的精神追求。”一心”就意味着不能”半心半意”,不能”三心二意”,只能”一心一意”地通过公正的司法去维护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一心”只能是”公正之心””为民之心”。法官要实现公正,必须”心平如水””超然物外”。因为,任何私心杂念都将影响裁判的公正。 

    肖扬强调,司法职责不是法官为自己牟取利益的工具,而是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的公器。在司法活动中,法官除了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能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法官如果没有”一心为民”的理念,在司法活动中掺杂着个人私心杂念,就无法做到公正,无法主持正义。 

    “’一心为民’是公正司法的精神支柱,这根支柱一旦倒塌,法官将沦为私利的俘虏,司法将成为违法者的帮凶。”肖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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