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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因法庭言论被直接从法庭抓走

时间:2014-12-15 14:16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辩护律师因法庭言论被直接从法庭抓走
【编者按】 透过张科科律师事件可见刑法修正九将扰乱法庭秩序罪扩大化(殴打诉讼参与人以及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增加规定为犯罪)其实就是针对律师的恶法。

张科科律师

张科科律师在法庭上竟然被告知不允许讲宪法,讲宪法与法律居然会被公安人员强制带走直到现在还被限制人身自由,请问习近平政府你们七常委领导下的政府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政府,吉林省辽源市的警察暴力阻止律师正常庭辩已经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应该以寻衅滋事被拘留,法,难道只是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吗?警察就可以依法犯罪吗?

@郭春晖律师:《律师法》第37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请问,张科科律师发表了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了吗?

@王才亮律师  惊悉吉林辽源市今天发生张科科律师被抓事件,深为震惊!公安从法庭上直接抓走正在履行辩护职责的律师,这是中国法治史第一例。据说抓律师的理由是“辩护言论不当”,我想即使律师讲了大逆不道的话,公安也不能冲进法庭抓人。这是打谁的脸?是藐视法庭还是敌视呼唤依法治国的人们?

@李长青律师  【惊闻:张科科律师在法庭上讲法律被公安直接带走】石永胜律师:开庭前,法院周姓审判长告知辩护律师不准从法律方面进行辩护,庭审质证时多次打断辩护人发言,辩论时张科科律师刚开始讲宪法、法律规定,即被该周叫金姓国宝头目当庭带走张科科律师!

@重庆雷登峰律师  【强烈谴责警察庭上抓律师】张科科律师为一信仰案件辩护,法官说本案只能从事实上辩,不能从法律上辩。辩论阶段,张律师说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法官一听大怒,命旁听公安直接将张带往警局。律师庭上发言有豁免权,除非严重危及国家安全,否则不受追究,今天,张律师庭上被带走,是对依法治国的莫大讽刺

@ 律师张科科  【律师因庭上辩护发言被带走传唤】今天上午在吉林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出庭。11点多,辩护阶段,说了一句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信仰自由。不料审判长大为震怒,指示旁听的辽源市公安局泰安分局将庭上辩护人带走传唤。于今日下午五点左右出来。

@律师赵永林 【吉林惊爆法制丑闻】12月11日,吉林辽源市警察从法庭上直接抓走正在履行辩护职责的张科科律师,据说是他在法庭上的言论“不当”。因为不喜欢律师的言论而冲进法庭抓走律师,这应该是中国法制史上之第一例。吉林警察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了创造性贡献,“壮举”必将进入史册。

@严华丰律师   即便是自己多年法官同事,对其偶尔的一句酒后真言:领导乱打招呼,法官难做。就立马革职查办,是如此杀罚决断!那么试想,如果刑九案通过,“张科科”们再撞在他们手上,还能像今天这样出来么?真的不敢想!

@栾少湖律师  这两天,中国自然界反常:南北两块地儿闹地震;人类尤其法治也反常:广东汕头法警打了@刘金滨_律师 、内蒙古呼和浩特警察对@王甫律师 查房、吉林辽源法庭公安抓走@律师张科科 。睡不着也睡不好,早早起来查天书,试图完成“地震与律师”这样一篇哥德巴赫猜想。唉,真的好难啊好难!

来源:山东刑事律师网  本页地址:http://www.houchanglin.com/List.asp?C-1-2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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