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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权第一案——福州大抓捕案庭审第一天情况通报

时间:2018-01-03 22:4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2018年人权第一案——福州大抓捕案庭审第一天情况通报

 

2018年1月2日上午,福州大抓捕案在福州福清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将连续进行4天。

2016年8月、9月杭州G20前后,福州维权人士林炳兴、石立琴、廖俊、江智安、林依妹、蒋碧秀、熊凤莲、严兴声、张秀屏、吴宏福、罗红梅、贺清敏、林善忠、卓道明等14人相继遭到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抓捕。2017年3月雷宗林被抓捕,本案前后共计十五人被抓捕。其中,2016年10月13日前后,蒋碧秀、石立琴、张秀屏、林依妹、熊凤莲、江智安、贺清敏、吴宏福、罗红梅、林善忠、卓道明等11人于刑拘期满后曾被取保候审,后除因林依妹失踪外,其他人又都被批捕收押。

2017年4月19日,林炳兴、石立琴、廖俊、江智安、熊凤莲、严兴声、张秀屏、吴宏福、贺清敏、林善忠、卓道明等11人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义一同起诉。2018年1月2日,就是对这11人开庭审理。

另外,蒋碧秀、罗红梅、雷宗林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已经分别开庭审理。林依妹因未归案另案处理。

福州维权人士长期抱团取暖,每周一聚,并且积极参与围观公共事件,如:围观郑州十君子事件、声援苏州范木根案、声援江西乐平冤案律师阅卷权和声援709屠夫吴淦等。

隋牧青律师和林洪楠律师代理林炳兴,葛文秀律师代理石立琴,黄志强律师代理江智安,王国芳律师代理吴宏福,纪中久律师代理严兴声,刘培福律师代理熊凤莲;其他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未自行聘请律师的,由法律援助律师代理。

上午,律师们进入法院时被非法要求安检,经葛文秀、隋牧青、林洪楠、纪中久、王国芳、黄志强、刘培福等律师一致向福清法院抗议,才依法享受到律师的免检待遇。

本案公开审理,然而福清法院却仅给每名被告人家属两张旁听证,有的家属因各种原因无法到庭,法庭最终仅允许家属和公民十九人进入法庭旁听。审理该案的福清法院第一法庭能容纳40多人旁听,庭审时,其它至少有20个座位空着。

下午,进入证据质证阶段,证人证词虽措词华丽却漏洞百出,同时证人是与本案当事维权公民直接对立的省高院保安人员,律师们依法要求证人出庭质证,审判长不予釆纳且不告知理由。律师们当庭申请审判长回避,理由是审判长的行为已显示其不能公平主持本案庭审。

休庭十五分钟后,法院驳回回避申请,庭审继续进行。律师向公诉人提出证人不到庭作证,证言真实性无法核实。在律师的追问下,公诉人当庭承认自己并未与证人接触过,这令在场的律师、当事人、旁听公民以及现场法警在内的法院工作人员十分惊讶。在接下来的证人证言中一位目击证人竟然是一位在福建省高级法院门前卖水果的流动小贩。经律师追问,公诉人才讲明其文化程度为文盲,其本身也由原来的"卖水果的老太婆"还原为男性。辩护律师指出,公诉人既未见过该人也未听过该人的证言录音,就把证人笔录作为证据提交法庭,糊涂审判应付差事。另外被告人指出高级法院门前卖水果才是导致公共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

因此,辩护律师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独立办案,对公安机关所出具的任何证据,有法定职责进行审查、甄别予以确认后才能提交法庭作为指控犯罪的依据;本案的公诉人将未经审查的证据提交法庭质证,将今天的庭审变成了一场笑话,是对法庭和所有诉讼参与人的极大不尊重,提请法院依法做出司法建议书:对公诉人涉嫌怠于职守、渎职枉法的行为进行调查。

第一天庭审情况通报完毕,感谢关注!

福州庄磊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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