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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萼:我因家被毁而愤怒

时间:2008-04-19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我因家被毁而愤怒

丁萼

   我家住在上海市虹口区宝安路107弄28号,1945年父亲丁祖德用金条顶下全幢房子并装修,搭建了三楼安装了卫生间,父亲原是上海某厂的副厂长,1951年技术归队去武汉纱厂当工程师,1958年父亲被带右派帽而劳动教养20多年,家中房子被房管所收去一半,我们姐妹三人像路边的野草顽强地相依为命长大。我们相继在这家中结婚生子,除弟丁伦外,小辈宋浜、秦玮、丁浩都在这家中长大。文革中(1968年7月25日)母亲在单位被屈打成资本家含冤去世,我去火葬场领回母亲的骨灰盒,母亲的骨灰盒和遗照一直安放在家中陪伴我们,直到1987年我出国时才入土为安。父母的冤案在1978年平反。1982年父退休回家中,直到1991年过世。这个家见证了我们辛酸悲欢离合的生活,是我们成长的摇篮,避风港。(它是你忙碌一天最终回归的地方,是你疲倦躯体休憩的站点,它为你避风挡雨,避开尘世喧嚣,甚至为你疗伤养痛——摘自曾金燕女士)

   2004年,作为上海旧区改造,家被划进虹口区宝安43号地块开始动迁,所谓旧区不过是上海市建设商看中了这块好地段,象东八块一样的“零地租”开发而已。姐多次来电话说,动迁组很奇怪,在我们是承租人问题上怀有鬼胎。我听了以后非常气愤,因为公房的承租人就是私房的屋主,不是承租人就拿不到动迁费,这是原则问题。2005年11月我和爱人去领事馆办了签证赶回上海,准备当面质疑动迁组。当我们千辛万苦来到动迁办时,这群凶神恶煞、地痞流氓居然把我们赶出动迁办,拒绝和我们谈承租人的事,他们态度之粗暴,行为之野蛮连在旁的居委会干部都看不下去,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再去居委会反应情况,他们还为我们请来了这地块的维权律师,并指引我们去区侨办,找陆主任,——。此后半年多,动迁因经费问题而暂定,使我们放松了警觉。2006年7月21日,趁我家没有人(姐去媳妇家作月子)动迁组在光天化日下砸我们住了60多年的家。家具全部被毁不知去向,珍贵的资料,纪念物,母亲的遗照全部被毁,撒落满地,姐闻讯赶回家,只见满地碎片,惨目忍赌,精神上很受刺激,心脏病复发。报了110,据110分析是动迁组所为,给了报警单。此后,姐到处喊冤上访,去虹口信访办、区房管局,去报社找记者采访,请律师,那时郑恩宠律师为动迁户申冤被判了3年刑,媒体、律师都禁若寒蝉,无人敢言。我去信人民日报海外版,中领事馆均无回音,深感中共对言论自由的打压,百姓生活在恐怖之中,人人敢怒不敢言,也无处可言。

   2007年9月,我再次由美国回上海,和姐弟向法院提出诉讼,历时4-5个月,一审、二审都败诉。法院对案中我们提出查办动迁组勾结民办曲阳路养老院尹秀珍(院长)丧心病狂要挟、欺骗95岁不识字的孤老(孤老丁梅鸣是我出国前收养的)按手印冒充承租人、伪造文书作伪证、贪污属于我们的12万元的动迁费之事置之不理。(按以前贪污10万元以上就是死罪),对动迁组的打、砸、抢的强盗行为进行包庇。上海法院不申冤,反生冤。 

   在虹口区法院大厅等待开庭前,我曾拦住一位身材高大的法官问:“为什么我们房子被打、砸、抢的如此严重的案子只用简易法庭开审?”法官语出惊人:“你不要以为简易法庭就败诉,民事法庭也一样败诉,只要是动迁案全部败诉。因为政府和开发商是勾结的,而法院的行政费是要虹口政府出的。”我本以为动迁组的胡作非为,如用麻袋套人,绑架70多岁瘫痪老人等劣迹是因为他们素质太差,3个多月的深入调查,我明白了动迁组是开发商用廉价养的走狗,开发商勾结政府,法院直至政法委形成了腐败链,才使动迁组敢如此有恃无恐的。政商勾结是造成上海暴力征地、拆迁恐怖的源头,造成偷逃9000亿土地出让金,8000幢高楼的奇迹。所谓旧区改造实质是土地腐败和金融腐败。被迫走投无路、无家可归的维权民众团结起来,熊熊的愤怒的烈火必会摧枯拉朽推倒上海的腐败当局。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200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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