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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再次承诺保护人权,民间应密切监督兑现

时间:2009-06-03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中国政府再次承诺保护人权,民间应密切监督兑现 


中文译者:维权网  

   (译者注:中国政府在宣布正式参加2009年5月13日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选举时,按照该选举的要求,向联大递交了一份备忘录,公开发誓要“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并为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不懈努力。”中国官方的这份传真的“备忘录”没有中文版,也没有电子版,故特此译成中文,并在互联网上公布,供公民和国际社会在监督中国政府兑现自己的誓言时作为参考坐标使用。《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递交给联合国秘书处关于中国政府提升和保障人权的保证和承诺备忘录》英文原文:Chinese Government, Having Failed to Honor its Previous Commitments, 
Has Disqualified Itself for UN Human Rights Council,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9/Class15/200905/20090509001359_15320.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决定参加于2009年5月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大会第63次会议,竞选连任2009年至2012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中国政府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并为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不懈努力。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建设具有“民主,法治,公平和公正”的和谐社会为目标。

   自从2006年中国当选为人权权理事会创始成员,中国政府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在人权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履行了其上一次竞选时候作出的承诺。这些成就主要包括:

   a)在农村和城市地区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b)颁布《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以更好地保护工人的权利;

   c)颁布和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执行条例》等规章条例,以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利,参与权和监督政府事务的权利;

   d)修改《律师法》以便进一步保护司法程序中的律师权利;

   e)死刑上诉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死刑案件复核权回收到到最高人民法院;

   f)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在审讯与滥用公职有关的嫌疑人时候要进行音频和视频录制;

   g)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完善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体系;

   h)加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聚居地区发展群体,保护少数族裔群体文化,传统和宗教

   i)修改了《残疾人保护法》,成功举办北京残奥会,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全球对残疾人士的尊重和理解和照顾。

   中国政府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并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和世界各国展开在人权领域的对话和交流。作为人权理事会47个首届成员之一,中国为人权理事会的机构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并以公开,坦诚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接受了第一次普遍定期审查机制。此外,中国积极参加了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的工作,筹备反对种族主义世界大会德班审查会议,庆祝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通过60周年活动。随着《残疾人权利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中关于2008年儿童参与武装冲突中的任择议定书的批准,中国已加入了共25个国际人权公约,包括六项核心人权公约。中国认真履行其义务,并根据上述公约,及时提交执行情况报告。根据中国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达成的技术合作发展和执行方案相互合作三年谅解备忘录中而设计的六个共同方案已经成功完成,中国已与国已近20个国家了进行人权对话和磋商。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是不平衡的。因此在人权领域,仍有许多工作要做。为了落实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并进一步推动我国人权事业,中国政府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其中明确了在未来两年内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目标和措施。我国政府将认真落实这一计划。

   中国政府谨作如下庄严承诺

   1.努力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人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中国将推进一个总额为4万亿人民币的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加快发展和人民福祉相关的项目,比如在教育,保健和住房领域。中国将采取一个新的贫困线标准,农村地区低收入的居民将被扶贫政策所涵盖。该方案将惠及四千零70万农村居民,并将缩小城乡之间生活水平的差距。

   中方将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是促进就业方面遇到困难的人找到工作,如农民工,城市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中国将显著加强社会安全网,努力建立一个确保基本医疗护理和服务城乡居民的制度。

   中国将努力在三年之内解决1000万城市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在棚户区家庭的住房问题。

   中方将继续高度优先发展教育,将制定到2020年前的全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实现全国范围内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确保人民的平等权利教育。

   此外,我国将在三年内完成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破坏地区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

   2.继续促进发展民主和法治,加强民主机构,加强在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中对人权的保护,并进一步保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中国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扩大人民有序参与政治事务的渠道,进一步推动民主的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中国将逐步实行城市和农村地区都按照同样的比例来选举人大代表。中国将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增加政府事务的透明度。中国将进一步促进人民通过信访系统提出申诉。中国将支持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比如工会和妇联组织来展开工作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和和合法利益。中国将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其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将开展60项任务来改革司法体系,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加强司法监督,并对公职人员提供进一步的人权教育。此外,中方将遵循严格的程序进行死刑审批和执行。刑讯逼供是被禁止的。我国将修改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3.进一步保护妇女,儿童,少数族裔群体和残疾人的权利和利益。中国保障少数民族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和国家事务的权利。我国将在未来两年内,投资超过20亿人民币为促进少数族裔群体的发展,继续提供必要的资金,修复在少数民族地区群体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寺庙和宗教设施。我国将全面实现在(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确定的目标,鼓励更多的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并确保在社会生活中,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国禁止一切形式的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此外,我国将完成在(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的确定的目标,维护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和参与权。此外,我国将开始制定《残疾人康复条例》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条例》,以期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4.中国将继续积极参与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大会的工作,并鼓励上述机构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的方式来处理人权问题。中国将认真履行它已经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的义务,及时提交执行情况报告,并与有关条约机构进行建设性的对话。中方将继续与人权特别程序合作,响应其转达过来的信息,并会考虑邀请一名特别报告员今年访华。中方将基于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则,继续在人权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继续和相关国家进行双边人权对话与磋商。中方将继续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进行技术合作。

   中方愿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道促进全球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并帮助建立一个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和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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