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律师收入排名,上海律师人均创收56.3万元,位列第一
2013年,全国律师总创收达473亿,不少北上广的大所创收更是增速迅猛。截至2012年底,全国创收过亿元的律所已有25家,北上广的律所合伙人年创收过千万的也不在少数。
京沪深律师人均创收最高
今年3月29日,北京、上海、深圳同时召开律师代表大会,三地2013年的律师统计数据同时出炉。
北京有律所1782家,律师23776名,创收97.61亿元,人均创收41万元;上海有律所1222家,律师16692人,创收89.1亿元,人均创收56.3万元,位列全国首位;深圳有律所459家,律师人数8039人,创收28亿,人均创收34.8万元;而深圳所在的广东省有律师2.5万名,创收70亿元,人均创收28万。
这些数值看起来还是比较令人鼓舞的,但并非中国所有地区律师的创收都能达到这个水平,事实上,京沪深是中国律师人均创收最高的三地。
比如,东部沿海的山东省,其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来说尚属不错,其律师人数是1.7万人,人均创收13万左右。
而西部重庆市有律师6600人,创收10.3亿,律师人均创收15.6万,为西部之最;西部律师最多的省是四川省,律师1.4万,创收14亿,人均创收10万左右。
而西部其他地区,如青海仅有500多名律师,西藏仅有250多名律师,创收之低难与上述省市相提并论。
部分创收没有纳入统计
创收,通常就是指营业额,即纳税依据的收入总额。
所以,律师创收“包含了律师要交的税和律所费用在里面。创收和律所利润、律师收入、律师收费,不是一个概念”,这样,律师平均收入数值,当然要比律师人均创收要低不少。
创收数据不一定能完全准确反映出律师创收现状,但也可以反映出一些问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树说,“不少发达国家和地区也使用创收作为衡量律师业发展的参考指标。”
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守太认为,北京律师的实际总创收可能要远远高于公布数字,有可能比上海还高。“因为近两年,全国排名前30的律所在全国各地开了很多分所,这些律所主要是北京律所。所以去年,北京律所实际创收额,有很大一部分以分所的形式向地方统计转移了。如果加上这些转移数值,我推测,北京律师创收数值大约在130-140亿。”
除了这种统计上的偏差,也有部分创收被认为没有被纳入统计。比如,创收统计是将纳税发票营业额累加计算的。“所以,没有开发票的数额,当然没有被计算进去。”
山东律协副会长、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瑞玺说,“收取费用不开发票,这在北上广这样的发达地区,是绝少见到的。但在一些偏远的县城或农村地区的小额法律服务事项中,却是在所难免。比如,农民到法院边上的小律所请律师写个诉状,即我们所说的‘代书’,几百块一份,不开发票是有可能的。像这类数字到底有多少,很难说。”
创收数据反映律师行业收入差距,发展不平衡
律师创收差别大是行业的一个基本客观事实,北上广律师创收不仅领跑全国,且是远远领先,但某些地方的律师业和年轻律师的生存都还是问题。
业内常将这种差别描述为:以中心城市为中心,中心城市创收最高,一类城市一类高,二类城市二类高,以此类推。具体说就是,北上广是第一梯队,山东浙江江苏等东部沿海地区是第二梯队,中西部是第三梯队。
但各梯队内部的差别也很大,甚至可以再分梯队。“比如,山东律师平均收入要比江苏低十几万,差距就很大,而山东各市县间的差距也大。”孙瑞玺说。
即便是在经济和法律服务都较发达的广东省,梯队特依然征明显。
以此逻辑,“西部不少地区根本上就谈不上创收不创收的问题了。”作为四川律协副会长的程守太,对于律师创收别有一番感慨。“四川一年前还有13个‘无律师县’呢,去年他们才依靠法律援助刚解决律师‘从无到有’的问题。”
据统计,到2011年,全国共有213个的无律师县,大多分布在中西部。即便是那些不在此数里的西部县,很多也只有一家律所甚至一两个律师而已,此类县的数量只怕比无律师县更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的意见》,并启动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志愿法律服务活动。到2014年初,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信息,截至当时,全国大部分律师“无人县”问题已解决,且有望年内全部解决。
但“即便是这些已经解决无律师问题的县,很多也是依靠司法助理员兼任或者律师志愿者的措施,先完成这个‘无到有’的任务。创收,对他们来说,有多大意义呢?”程守太说。
中西部某些省级地区的律师创收总额,还赶不上北上广一家律所乃至几位资深合伙人的创收。关注学法网微信号(xuefa5)让在司考及法律职业路上的您少走更多弯路!
除了发展的不平衡,中国律师创收的总量还是太低。
“我国律师创收占GDP的比例是比较低的,约0.1%-0.15%。”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陈乃蔚说,“上海在全国来说是最高的,0.4%左右,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然差距很大。美国的该比例是1.5%-1.8%,欧洲国家是1%左右。”
律师创收总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当务之急,陈乃蔚认为,应当重视,律师人数规模发展过速,内部竞争无序,导致法律服务的水平参差不齐、差距太大,严重影响法律服务质量的问题。
“这几年,中国律师规模发展过快,法律服务市场一下子涌入太多人;2010年,北京限制外地律师进京也是无奈的事;从根源上说,这是法学教育失败所造成的,一下子设立那么多法学院,招收那么多法科学生;这些法律毕业生全都涌进法律服务市场。可是,我们的法律服务市场发展,却没有这个速度,容量很有限;新业务根本没有开发出来,结果造成服务质量差,为了抢业务窝里斗,形成不良竞争。”
与国外相比,中国律师的人数还有不小的增量空间。
目前,中国的律师人数是23万多人,每一万中国人口拥有1.4375名律师,这个数值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的确比较大:英国是15.4人,美国是37人,以色列甚至接近50人;大陆法系的德国是8人,法国是4人。
但是不是只有把律师人数增到很高的数量,才能建成法治社会呢?法治社会的律师数量是不是必须要有个固定底线?
其实东方国家的律师数量与人口比,并不像西方国家那样高,比如,在强调非诉讼的日本是1.2,印度是1.4,但日本的法治水平实不逊色于西方。实际上,北京的律师人数比已达到了日本的水平。但法治水平却差距甚大。
这些年,日本律师政策收放频繁,调节度较大,就是为了调节律师人数与法律服务市场间的协调。“我们应该更关注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的律师制度,他们的律师每年退出多少、应进入多少都是有统计有考虑的,发展非常谨慎。”
陈乃蔚建议说,中国律师人数发展是不是应该放慢节奏?不能一味地以为人越多越好;需要从战略的高度考虑规模需要。
中国律师京沪深三地创收最高,但因为地区创收不均衡,创收总量还是很低,更重要的是,与国外相比,律师质量跟不上。
(来源:《方圆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