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莘庄失地农民致函闵行区人大代表
【编者按】莘庄失地农民于6月24日将这封《致函闵行区人大代表》用挂号信方式邮发给全部上海市闵行区人大代表,一共邮寄306封,让长期隐身而权力很大的人大代表直接了解民意。最近,已有个别人大代表回复,这些人大代表愿意履行职责,帮助莘庄失地农民维护土地权益与公民诉权。
人民群众监督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监督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二院”,结果所有官员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合法、合理的政治轮回。普普通通的失地农民通过自己的维权实践与教训,也明白了护宪维权的道理,从对法官的要求与监督,进而对人大代表的要求与监督。老百姓都是从最简单的切身利益的维护,上升到对司法改革的关注,进而对宪政民主的要求。
各位代表:
今天,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怀着一颗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之心,向全体人大代表写信反映莘庄工业区成立以来发生的侵害失地农民权益的严重问题,反映围绕失地农民维权过程中有关部门一再违法迫害上访农民的事实。
我们农民拥护改革,政府要地我们让地,成了失地农民,但地方政府不该欺下瞒上,搞违法征地、侵害农民利益的不得民心之举。上访十年至今无一部门正式答复,征收征用土地补偿给农民2%左右合法合理吗?(比出租土地年收入差不多,这叫征收征用吗?)前总理温家宝看到农村侵权现象严重,2011年11月农村工作会议上代表中央政府强调:“宅基地等三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不按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动迁政策拆一还一,而违法套用城市动迁政策(人口分房),导致动迁户原有住房面积大幅缩水。(如朱振国动迁前304.81㎡,动迁后138.86㎡,损失了165.95㎡),这不是欺诈动迁是什么?……
闵行区政府指定并委派的莘庄工业区管理者们,哪一个忠于法律、忠于人民? 五任一把手,有三任以上存在严重的问题:第二任谢德宝大贪1.8亿人民币,占有豪宅21处;第三任杨开平两三年捞走七、八亿以上,至今得不到法律制裁,大量的行贿和捞走的资金至今没有让人民知道(下落不明);第四任张金弟问题多多,等待反腐深入;第五任也是这届人大代表之一,上任来扩大、扩充干部编制,大幅提高待遇,还费劲脑汁出台损民害民的举措,征地农民享受不到市政府因物价上涨提高最低工资线带来的实惠,现在一线征地农民工工资1400元,相差最低工资线280元;工业区一年返税60多亿,工业区开发房产、动迁户克扣下房源高价出售款……等等庞大收支从不公开透明。工业区的各项优势收入不比九星村差,但工业区人民与九星人民各项指数好比地狱与天堂之别。
我们依法维权,已向闵行区法院提出起诉。但是,闵行区法院违反《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关立案的法律规定,七天内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司法不作为长达近700天,这是公然剥夺公民诉权的司法无赖行为。 因此,我们于2013年5月23日向区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撤销闵行区法院院长、立案庭庭长的职务及其审判员资格的申请书》。
现在,我们向闵行区各位人大代表公开呼吁,要求您们履行人大代表的职权,依法审查闵行区法院院长及立案庭庭长的严重违法行为,代表民意,提出罢免案。 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代表中央政府明确:忠于法律,忠于人民。我们相信,闵行区人大代表也应该忠于法律,忠于人民。闵行区政府部门侵犯失地农民的利益、法院司法不作为都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事关法律的生命力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府、法院及其相关官员做错了,人大有权撤销和纠正。
今寄上《我要立案——维护中国公民诉权的道路》(上册、中册、下册)一书目录及电子版,请您们审阅,这也是对社会基层与民意的调查。我们失地农民为了捍卫法律、维护诉权、追回土地权益,已向法院、政府部门、人大机构和平请愿了三百多次,并进一步依法对违背法律、不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提起追诉及罢免。
期盼闵行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尊重民意,为民做主。失地农民别无要求,维护公民诉权,依法立案,追回被侵占和剥夺的各项合法权益,为闵行区社会的公平正义尽一份力,为莘庄工业区回归人民尽力。 请您支持我们向闵行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四项请求和议案。
请您回复我们的来信,并安排接待我们派出的代表向您当面反映情况。
此致
敬意
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 曹翠英、潘林其、赵凤鸣、陆银泉、杜仁芳、方国棋、方正其、顾爱琴、黄粉华、黄尧年、朱章余、刘凤喜、刘洪贤、乔四弟、谢明忠、周海琴、汪安明、朱依文、周志荣、朱国兴、朱恩其、刘顺良、刘文辉、赵文萍、刘振红、叶思荣、陆芳恩、何银芳、陆三民、马菊花、王顺余、潘炳荣、钱银芳、刘 纪、朱顺昌、邱贵荣、张广其、朱友堂、盛海琴、孙乐帆、陶宝兴、张永明、张跃祖、唐士平、汪顺明、王彩雅、王福余、吴国全、朱永兴、张顺香、张书琴、赵荣泉、张笑琴、张兴国、张雪英、张亚娟、王正兴、朱振国、陶宝贵、徐顺根、徐凤芳、汪宝华、沈明高、朱真明。
联系人:邱贵荣 手机:15001903401
2013年6月23日
附件:
一、《关于撤销闵行区法院院长、立案庭庭长的职务及其审判员资格的申请》
二、《我要立案——维护中国公民诉权的道路》一书的前言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