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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涛:浅论互联网对公民社会发展的意义

时间:2014-08-16 18:11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浅论互联网对公民社会发展的意义

张柏涛

进入 21 世纪后,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发展,网络公共事件、网络监督、网络问政等现象此起彼伏,这些都表明互联网对国家和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力。同时,互联网对中国公民社会究竟有何影响,能否推动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也引起了不少研究者的注意。

20 世纪末,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中国公民社会的建构也逐渐从学术走向现实,这种时间上的契合,使得部分学者开始关注互联网与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关系及影响,其中互联网对公民社会的工具性价值首先被发现。2003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杨国斌认为对于初生的中国公民社会,互联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公民参与的机会,增强了公民社会的行动能力,同时中国公民社会为互联网的进一步扩展提供了社会基础———产生了需要交流和沟通的公民组织,双方是互相激发、共同演进的关系。

总结各方面的研究成果,互联网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互联网有助于促进公众对政治社会议题的批评、讨论和表述; 互联网扩展了社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方式; 互联网形成了一种基于网络的新的维权抗争的形式。

第一,互联网有助于促进公众对政治社会议题的批评、讨论和表述。网络媒体的出现,使得公民的表述权力大大增强,人们通过微博、微信、论坛、博客以及新闻跟帖等来对事件表达自己的看法,并且可以迅速的整合公民的意见和言论,使得民意舆情充分的展现出来。只要发生重大事件,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网络都立马整合舆论,产生巨大的网络舆论,这也引起社会个阶层人士的关注,而传统媒体却常常无法达到这样的影响力。舆论通过网络这个扩大器表现出来,效果就会大大增加。在人民网的强国论坛、千龙网的“千龙评论”、天涯社区的论坛版块、以及各大门户网站提供的微博平台,人们就某一社会热点问题和重大事件展幵讨论,产生的强大舆论势必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无论是反腐倡廉、学术腐败、还是社会上一些被隐藏的事实现象,人们都一一对其进行监督评论,网络展现出不可忽视的力量

孙志刚事件是公民利用网络这个平台和政府进行博弃的开始。此事件使得人们开始关注网络舆论的威力,其影响力直接引发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网络舆论也直接导致一些官员“下岗”,例如南京市江宁区的房产局局长,网上一张幵会的照片,让眼尖的网友从中发现溪踐,以局长的工资薪酬是绝对抽不起天价烟。网民的质疑声形成强大的舆论波,最终局长“落马”。2010年9月,有网友对安徽省望江县县政府占用182亩耕地修建超豪华办公楼提出质疑,谴责该政府不顾当地财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浪费人民财产,网络舆论的批判使得该事件受到全国的关注,而相关部门也随即参与调查。

这些事件彰显了网络民意的强大力量,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着公民意识,间接地推动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民主转型。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每个公民都能够拥有独立的意识表达和权力实施的行为,也就是人人平等,民主化。而如今网络正是给人们提供着这样的一种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己经开始习惯于言论自由,也认清了言论自由有多么的宝贵。公民社会最重要的基础就是言论自由,因为没有言论自由其他一切都是空话,所以是网络让人们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公民身份,逐渐的培养了公民要成为公民社会一员所应该具备的理念。

第二,互联网扩展了非政府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方式。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对完善中国公民社会至关重要,因为它是公民社会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这是由于其发展迅速、十分活跃并且能承担相应的权利和责任。中国草根非政府组织是和互联网同步发展起来的,互联网弥补了草根组织在人力、财力、信息等方面的不足。

非政府组织利用网络上的一些网站、论坛、博客与社会公众保持互动关系,从而从思想和行为上引起与其有相同诉求的公民的共鸣,使得网络舆论变得更加强大,同时也拓展了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范围和活动强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其自身的发展。例如,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动员中,非政府组织就充分利用网络支付等技术开展了在线捐款。在一些重大灾难发生之后,非政府组织会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来招募志愿者,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其中,各个拥有网站的非政府组织也会实时更新最新的情况,便于公民了解信息。

同时,非政府组织还会利用网络舆论和其他一些实体组织展开沟通和合作,增强了其动员能力。在社会动员中,往往单个的非政府组织的力量是很薄弱的,这时候需要和其他一些非政府组织联合起来,以便加强影响的效力和扩大影响的范围。这时候网络舆论变成为连接这些非政府组织的纽带。网络的产生为非政府组织拓展了无限的展空间,并且它也通过影响政府决策来展开和公众之间的合作,同时它也为非政组织之间的联盟起到重要的纽带作用。网络提供给非政府组织一个全新的天地,它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官方网站和微博,随时更新信息,公布活动,能更有效的链接公众与其交流,引起公众的反馈。

网络让草根非政府组织更加的深入社会,为公民们所知晓。不管是在论坛还是某个网站亦或是通过微博转发,只要是有着共同理想和目标的人们,一旦产生共鸣,便会对某种行为作出反应,因此很多非政府组织都是因为网络应运而生的,我们不得不惊叹,是网络的力量让非政府组织在很短的时间里面不断发展壮大起来,正是有了网络的影响,非政府组织在当今社会才取得如此可人的成绩。这些非政府组织也恰恰是形成中国公民社会最为重要的一支力量。

第三,互联网形成了一种基于网络的新的公众维权抗争的形式。公民对参与网络维权的热情较高,原因在于通过网络进行维权的渠道较通畅、阻碍较小、具有便利性、而通过传统的“上访”或求助于传统媒体往往阻碍较大、成本较高。在现实中,社会和民众的独立表达空间十分有限,普通民众很难影响议题或议程的设置。在传统的信访制度中,普通民众在表达意见和维护权益的过程中阻力颇大。现实中意见表达不畅、维权受阻的状况使得民众对维权望而却步,政治参与热情受损。因而当网络提供了一个畅通、便利的民意表达和权益维护通道时,普通民众的维权意识得到了体现和释放,维权热情颇高。

网络平台作为一种相对畅通的民意表达与权益维护通道,有助于实现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通过网络,公民能够相对真实、便利地表达民意,形成舆论,相互交流,聚集更广泛的力量进行维权。

网络维权活动的兴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络技术的高度发展和迅速普及,网络技术几乎贯穿于网络维权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在其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维权议题在网络中发起,参与者通过网络了解情况,表达意见,沟通观点,加之网络虚拟社区的繁荣使得民众的聚集变得便利且易于形成规模,大规模的舆论借助网络媒体的传播效应迅速扩散。

互联网的发展受到来自国家和社会两方面的牵制,以上内容主要集中于互联网对公民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但互联网的发展同时也伴随着来自政府的管制和监控。但是政府针对网络的管制和监控,阻碍的主要是对民主的直接诉求。利用国内网络,以“合法”方式形成的舆论管道,表面上很难出现过激的言论和对民主的直接诉求,但正是这些不温不火的言论构建了一个在现实生活中相对比较薄弱的“网络公民社会”。这一社会虽处于网络却对现实产生着巨大的影响,现实的矛盾也促进者网络社会的繁荣。

虽然如此,但从构建公民社会、促进民主转型的角度来看,忽视“人”的影响是不可取的,互联网本身并不能够必然地促进民主的实现。要想使互联网真正成为推动公民社会成长和民主转型的有利因素,必须重视“人”的因素,特别是公民与政府及现存体制之间的关系,从游离于体制外的非常规、随机性的活动成长为能够与政府和体制进行良性互动,具有一定行动方式和行动特点的常规性活动。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更主要发挥的是中介行作用。其除了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从而形成民主的强大社会基础外,在民主转型上也会扮演积极的促进者的角色,而这一角色正是建基于公民社会成长的基础上。也即互联网相对比较直接地促进了公民社会的成长,同时也相对比较间接地促进了民主转型的到来。

 

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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