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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五:邓亚萍是否滥用了《奥林匹克宪章》?

时间:2008-08-09 00:00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邓亚萍是否滥用了《奥林匹克宪章》?

一点五

  
   作为一名乒乓球爱好者,我一直是邓亚萍同志的粉丝之一,但这并不代表邓亚萍在我心中就一贯正确着。
  
   昨天,北京奥组委奥运村部副部长、奥运村新闻发言人邓亚萍答记者问时说:“按照国际奥委会规定,所有参赛运动员和随队的官员住在奥运村都是免费的,包括旅行的费用也由奥组委负担。”
  
   我当场就有点担心,因为邓亚萍肯定滥用了《奥林匹克宪章》。国际奥委会在《奥林匹克宪章》中的相关规定是这样的:奥运会组委会应提供一座至少在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前两周至闭幕式后三天期间可入住的奥林匹克村,使所有的运动员、官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住在一起。这个表述非常清晰,毫无异议,即组委会只负责提供“入住”,而非“免费入住”,这两者有天壤之别。
  
   我上网搜索了一下,没有发现国际奥委会另外出台了补充规定,却查到伦敦为申办2012年奥运会,曾承诺将为奥运参赛选手及其家人提供免费食宿。倘若国际奥委会有明确规定,伦敦为奥运参赛选手提供免费食宿还需要“承诺”?
  
   北京奥组委为所有参赛运动员和随队的官员提供免费食宿,包括旅行的费用,这本身并无可非议,毕竟中国是当代唯一的“盛世”,但究竟是“国际奥委会规定”还是中国政府的盛情,则是一个问题。
  
   只是在接下来的残奥会上,中国政府早已单方面宣布,所有参赛运动员和随队的官员都将免费,我希望届时的新闻发言人,一定不要将其称为“国际奥委会规定”,奥运会固然是和平、团结、友谊的盛会,但归根到底是竞技,而非学雷锋。
  

原载《天涯杂谈》2008年7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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